对“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本身就存在严重的法理缺陷。孩子是民族的未来,给孩子提供必要的公共资源是现代政府的基本义务。虽然多出生的孩子会占用更多公共资源,但成年后也会创造更多的公共资源。总的来说,人对社会的贡献要大于其带来的负担,这也是人口越来越多,但人类却不断进步的根本原因。如果因为多出生的孩子占用更多公共资源需要父母来补偿,那社会在将来更应补偿这些父母来奖励他们给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公共资源的创造者。而且,因为人对社会的平均贡献大于其带来的负担,未来社会对多生父母的补偿应超过早年对他们的惩罚金额。问题是,政府的补偿计划在哪里?
其次,中国现在孩子占人口的比例处于历史最低水平,也远低于世界大部分国家的水平。过去的中国能够让所有父母自主生育孩子,全世界的几乎所有国家也都能做得到,没有理由认为更加富强的中国现在反而不行。过去十年,中国农村小学因为生源不足等原因关闭了一半以上,无数希望小学被废弃。不仅农村,城市也因为孩子减少在关闭学校。比如,北京市小学数量从1995年的2867所降至2012年的1081所,导致大量已有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与其说孩子太多无法提供公共资源,不如说孩子太少导致已有资源的巨大浪费。
再次,在家庭养老下,父母是养育孩子的付出者,也是将来享受孩子赡养的受益者;但在社会养老下,父母仅是养育孩子的付出者,孩子将来支撑的却是整个养老体系,受益者是全社会。因此对多生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既违背经济规律,也违反道义原则,因为多生的父母以自己的付出给社会贡献了更多的养老体系的支撑者,但却因此受到惩罚。现代社会中,养育孩子非常艰辛。在少子化的今天,养育多个孩子的家庭实际上是以自己的付出给中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做更大的贡献。对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在把家庭本来可以真正用于抚养孩子的财力强制性地转移用作他途,完全有悖于“社会抚养费”语义上的意涵。
每一次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进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都是在积累怨恨,既伤害民众权益,又损害政府声誉。中央这次着力推进的“黑户”入户是一项是为民谋利的举措,我们希望这个良政不要被社会抚养费政策这个毒瘤所拖累,而被误以为是哄骗“超生”家庭上钩的诱饵而寒了老百姓的心。要做到这点,就应该在推进“黑户入户”政策的同时,明确宣示全面废止‘’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处罚,这不仅是建设法治中国,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更是进一步改革人口政策,恢复民族正常繁衍,确保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其次,中国现在孩子占人口的比例处于历史最低水平,也远低于世界大部分国家的水平。过去的中国能够让所有父母自主生育孩子,全世界的几乎所有国家也都能做得到,没有理由认为更加富强的中国现在反而不行。过去十年,中国农村小学因为生源不足等原因关闭了一半以上,无数希望小学被废弃。不仅农村,城市也因为孩子减少在关闭学校。比如,北京市小学数量从1995年的2867所降至2012年的1081所,导致大量已有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与其说孩子太多无法提供公共资源,不如说孩子太少导致已有资源的巨大浪费。
再次,在家庭养老下,父母是养育孩子的付出者,也是将来享受孩子赡养的受益者;但在社会养老下,父母仅是养育孩子的付出者,孩子将来支撑的却是整个养老体系,受益者是全社会。因此对多生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既违背经济规律,也违反道义原则,因为多生的父母以自己的付出给社会贡献了更多的养老体系的支撑者,但却因此受到惩罚。现代社会中,养育孩子非常艰辛。在少子化的今天,养育多个孩子的家庭实际上是以自己的付出给中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做更大的贡献。对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在把家庭本来可以真正用于抚养孩子的财力强制性地转移用作他途,完全有悖于“社会抚养费”语义上的意涵。
每一次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进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都是在积累怨恨,既伤害民众权益,又损害政府声誉。中央这次着力推进的“黑户”入户是一项是为民谋利的举措,我们希望这个良政不要被社会抚养费政策这个毒瘤所拖累,而被误以为是哄骗“超生”家庭上钩的诱饵而寒了老百姓的心。要做到这点,就应该在推进“黑户入户”政策的同时,明确宣示全面废止‘’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处罚,这不仅是建设法治中国,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更是进一步改革人口政策,恢复民族正常繁衍,确保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