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2
伯特兰·罗素 《幸福之路》
章节:09 论畏惧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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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束缚在别人的目光和评论中,谓“畏惧舆论”。
活在他人的目光中,往往会丢失了自己。记得之前的一场会议的主题是“从他人的期望中解脱出来” 在此可以引申为“从他人的目光和评论中解脱出来”。是否“畏惧舆论”,关乎到人是否敢于做自己,是否因为他人的目光而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在此排除一些看似“怯懦”的做法,某些做法可能恰恰是人坚守某种品质的结果。
作者提到,一个人从一个圈子走到另一个圈子,可能他对生活的看法被改变了。很多时候在某一个圈子内不被容忍的行为,在另一个圈子里往往被当做是很平常的事。所以 由于观念的不同,人往往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以及与自己趣味相投的朋友。
对于青年人与老年人相互对待彼此的愿望的问题,作者认为,青年人不应迫于老年人给的压力而放弃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但如果是专家或有经验的人给予的建议,就应该听取。旁人的建议可以适当地听取,自己衡量后 再定夺。
能做到“不畏舆论” 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坚信自己眼前的路是正确的。拥有定见的人,不会拘束于他人的眼光中。不畏舆论,需要把见识拓广,把心胸放宽,把思想充实,把修养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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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句摘录:
很少人能够快乐,除非他们的生活方式与世界观,大致能获得与他们在社会上有关系的人的赞同,尤其是和他们共同生活的人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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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要的胆怯使烦恼变得不必要的严重。公众舆论对那些显然惧怕它的人,总比对满不在乎的人更加横暴。……要是你表示害怕,保准你给他们穷追,要是你若无其事,他们便将怀疑他们的力量而不来和你纠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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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用尊重的态度对付青年人的愿望,固然是可取的,但青年人用尊重的态度对付老年人的愿望却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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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问老少,一到了自由行动的年纪,自有选择之权,必要时甚至有犯错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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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别人的意见是过于重视,大事如此,小事也如此。在原则上,一个人的尊重公众舆论,只应以避免饥饿与入狱为限,逾越了这个界限,便是自愿对不必要的专制屈服,同时可能在扰乱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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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要素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必渊源于我们自己的深邃的冲动,而非渊源于做我们邻居或亲戚的偶然的嗜好与欲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