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6日以来,在省督导组对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的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县(市、区)存在一些问题,按照《关于对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的通知》要求,衡水市纪委监察局立即启动问责机制,责成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调查核实,对2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问责。
衡水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问题的发生,充分反映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严峻性,也进一步暴露出部分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在工作落实和环境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以上问题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组织不严密、措施不落实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人员严肃追究问责,为打赢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衡水市纪委)
衡水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问题的发生,充分反映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严峻性,也进一步暴露出部分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在工作落实和环境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以上问题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组织不严密、措施不落实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人员严肃追究问责,为打赢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