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全称东缉事厂。明成祖朱棣创立。
首领称“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早期由司礼监掌印太监兼任,后期改由秉笔太监兼任。俗称“督主”、“督公”、“厂督”、“厂公”。
下设 掌班、领班、司房四十多人,由锦衣卫拨给,分为子丑寅卯十二颗,颗管事戴圆帽,着皂靴,穿褐衫。其余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
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相当于小队长,又叫“档头”,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丑寅卯十二颗,一律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绦。役长各统帅番役数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干事”,这些人也是由锦衣卫中挑选的精干分子组成。
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一人掌理,委以缉访刺探的大权。
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