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昨天(8日)开始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征集意见,草案提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
配偶将获陪产假十五天
昨天开始征集意见的条例修正案提出,将第二十条修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两孩间隔时间可自己做主
原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在修正案中,这一条改动较大,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1.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2.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且没有违法生育行为,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3.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
此外,原条例中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对于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规定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现在新规条例修正案中删除了这一条,这就意味着两孩间隔可以自己做主了。
新规前独生子女家庭仍可享受优待
二孩政策实施后,肯定有很多人想问:原来的独生子女优待还有吗?关于这个问题,新条例规定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的方案,也就是说,在原计生法规时期的独生子女仍旧可以享受相关优待,在2016年元旦后生育的独生子女则将不再享受。不得不说新条例相对来说还是很人性化的,让不同政策下的相关人士都得到了公平的对待。
二孩政策的放开势必会引起相关政策的改革,但从根本来讲,改革还是以大部分人的切实情况为出发点的,综合了时局与人情。所以无论什么时候,跟着政策走总是不会错的。
配偶将获陪产假十五天
昨天开始征集意见的条例修正案提出,将第二十条修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两孩间隔时间可自己做主
原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在修正案中,这一条改动较大,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1.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2.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且没有违法生育行为,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3.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
此外,原条例中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对于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规定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现在新规条例修正案中删除了这一条,这就意味着两孩间隔可以自己做主了。
新规前独生子女家庭仍可享受优待
二孩政策实施后,肯定有很多人想问:原来的独生子女优待还有吗?关于这个问题,新条例规定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的方案,也就是说,在原计生法规时期的独生子女仍旧可以享受相关优待,在2016年元旦后生育的独生子女则将不再享受。不得不说新条例相对来说还是很人性化的,让不同政策下的相关人士都得到了公平的对待。
二孩政策的放开势必会引起相关政策的改革,但从根本来讲,改革还是以大部分人的切实情况为出发点的,综合了时局与人情。所以无论什么时候,跟着政策走总是不会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