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 案 全 记 录
我叫熊隆飞:现年47岁,汉族,江西永修县人,原永修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长,家住永修县公安局大院宿舍区。2012年4月1日被永修县纪委通知到纪委接受审查,同月6日转九江市纪委审查,4月13日宣布“双规”,5月14日被九江市浔阳检察院以涉嫌徇私狂法犯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浔阳区法院以受贿罪(68000元)判刑五年六个月,2013年6月6日九江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63000元)终审判刑五年。现在江西省洪都监狱第二十监区服刑。
这是一起由办案人员公然违法行为故意制造的冤假错案。本案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从中却折射出了当前我国社会政治体制、司法体制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和司法现状:
一、纪委极其残忍的刑讯逼供行为:
2012年3月30日因之前我拿本单位860元发票到管理服务对象企业报销被永修县纪委通知到纪委接受调查,第二天回单位上班待处理。4月1日晚县纪委再次通知我到纪委,进纪委后我被告知:“刚接到市纪委告知,市纪委刚接到举报,你还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在县纪委,我被审查了四天五夜,4月6日早我被押送到市纪委党员干部教育警示基地。在市纪委的38天里,我几乎每天都遭受到极其残忍的刑讯逼供。我先一一介绍这些行为的种类:(来自天涯社区微论客户端)
我叫熊隆飞:现年47岁,汉族,江西永修县人,原永修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长,家住永修县公安局大院宿舍区。2012年4月1日被永修县纪委通知到纪委接受审查,同月6日转九江市纪委审查,4月13日宣布“双规”,5月14日被九江市浔阳检察院以涉嫌徇私狂法犯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浔阳区法院以受贿罪(68000元)判刑五年六个月,2013年6月6日九江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63000元)终审判刑五年。现在江西省洪都监狱第二十监区服刑。
这是一起由办案人员公然违法行为故意制造的冤假错案。本案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从中却折射出了当前我国社会政治体制、司法体制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和司法现状:
一、纪委极其残忍的刑讯逼供行为:
2012年3月30日因之前我拿本单位860元发票到管理服务对象企业报销被永修县纪委通知到纪委接受调查,第二天回单位上班待处理。4月1日晚县纪委再次通知我到纪委,进纪委后我被告知:“刚接到市纪委告知,市纪委刚接到举报,你还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在县纪委,我被审查了四天五夜,4月6日早我被押送到市纪委党员干部教育警示基地。在市纪委的38天里,我几乎每天都遭受到极其残忍的刑讯逼供。我先一一介绍这些行为的种类:(来自天涯社区微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