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出台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这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有什么重大意义?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劳凯声、孟繁华等专家为您一一解读。
抵制不正之风侵蚀
坚守教育本有意义
劳凯声
最近教育部针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对中小学校及其教师的教育行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有偿补课现象表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知识及其传播就可能成为一种商业化行为,师生之间的知识传承关系就可能被解构,对知识的追求就可能演变成一种金钱交易。其结果是一些人有可能会为了经济目的而背离教育本该有的宗旨,变公共资源为私人资源,变公共利益为私人利益,模糊甚至抛弃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
在今天的社会中,教育毕竟不是商品,尤其是公立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作为国家教育责任的具体担当者,其所提供的公共教育服务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而非商品。但有偿补课把这种公共教育服务视作商品,把知识传授视作商品交易,破坏了教育所确立的价值基石,损害了教育自身固有的意义,因此是一种极具腐蚀性的教育乱象。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并制止这一腐败现象,坚持教育的基本使命,一以贯之地信守教育的价值追求和道德准则,以自己的良知和自律影响学生及其家庭,推动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