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胎7月余,11月27日因腹痛先兆早产在汉中市中心医院产一科住院,住院后使用药物后未再腹痛。11月28日3:30左右再次感腹痛,呼叫护士叫值班医师,但值班医师一直没来,护士就使用给我使用药物静滴,半小时后仍腹痛,再次叫护士请值班医师给我检查,可是医师还是没有来;1小时后腹痛加重,我再次麻烦护士找值班医师并要求换药保胎治疗,但一直没有医师检查及换药。我在病床上痛苦呻吟,可是医师就是不来,我妈去找也没有找到。直到7:05左右仍感腹痛,这时医师才来,就把我送产房了,10左右产一男婴,胎龄30周。
产后我们宝宝立即住进汉中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入院后进行一系列治疗病情相对平稳,但一直带呼吸机,问他们为什么没撤机,他们说我的宝宝可能肺发育不全、动脉导管未闭,心脏不好。 12月23日汉中市中心医院眼科检查眼底未见明显异常,直到12月24日住院26天仍未撤呼吸机,我们咨询病情说什么时间能脱呼吸机,主管医师说不知道,有可能3到5天,有可能一周,最长用呼吸机36天的,我们全家坚持到现在已经看不到希望,考虑长时间用呼吸机会发生视网膜病变,脑白质病变等一系列问题,当日 16点要求出院到别的医院治疗,要求出院时新生儿科医生撤呼吸机改为鼻导管吸氧,后宝宝未见明显呼吸困难,之后送3201医院住院血氧饱和度好,不用吸氧。绝望的家庭看到了希望,宝宝之后在3201医院查心脏彩超未见动脉导管未闭,12月30日中午3201医院检查眼说小孩视网膜3期PLUS病变,视网膜病变严重, 建议48去上级医院治疗,我们下午立刻去西安次日一早到西京医院眼科,接诊医生及主任看过后表示病变已经非常严重他们已无法治疗。我们找汉中市中心医院给说法,中心医院投诉管科调查1周后下结论说:他们医院不存在过失,是我们错了,错的厉害,我们错了不应该到汉中市中心医院住院看病,我们是平民百姓,还要照顾小孩没有时间也没精力和人家公立医院政纠缠,你们总不能禁止我们言论自由吧。
所以就发表个人疑惑:要不是汉中中心医院产一科值班医师当晚不负责不查病人不及时用药,可能就不会早产;要不是小孩在住院期间呼吸机长时间不撤,医师不能准确判断撤机时机,并且眼科医师没有提前发现视网膜病变怎么会延误病情。宝宝出身这么小就失明,要不是在3201医院检查发现,以后长大了我们宝宝啥时眼睛失明了我们都不知道。希望大家谨慎就医避免发生类似悲剧发生。主要问题如下:
1、先兆早产乡镇医院的没有药:利托君(《妇产书6版》为首选),就是因为没有该药我们才来三甲医院住院的,但中心医院有口服药也没有给用。病人夜间病情发生变化,值班医师一直没查病人,在医生没有检查的情况下护士用药,护士擅自用药?病情变化病人反复要求医师检查,值班医生3个多小时都没来,汉中市中心医院的领导说他们不存在过失。请问汉中中心医院的当病人病情有变化值班医师不需要查房吗?护士在医师就没有看病人的情况下,就用药,您对吗?幸好,我的命大,不然住院医师不管我,我当晚如果母子有危险了咋办?请问当夜的值班医师,难道您不知道只有7个月的胎龄的宝宝,出生后存活率不高吗?你就这么狠心,我腹痛那么久,你都不管我,你的良知了?我们可是两条人命了?你就这么狠心吗?我是来你们医院保胎的,不是来生娃的,如果及时检查及时用药,我的宝宝现在可能还在我的子宫里。
2、我的宝宝命大,出生后经过一系列的抢救,总算存活下来,可是,灾难再次降临到宝宝身上,再次浇灭我们的希望,12月23日眼科医生查眼底未见明显异常,建议2周后复查。一周后也就是12月30日在3201医院住院期间检查眼底病变已经到达3期的晚期病变,请问你们汉中市中心医院的眼科医师检查眼底做没,如果按你们说的2周后复查那更没机会治疗了。《实用新生儿学4版》说早产儿矫正胎龄在32周应该每周查一次眼底,也不是天天查,中心医院眼科医师回复我们说小孩眼睛病情变化快,为什么从一周前没有问题一周后直接病变到3期晚期了,难道病情发展没有过程吗?还是像别人说的你们医院根本没有给早产宝宝查眼底的仪器和能力,还是当时查眼底的医生在打瞌睡,而且病历中也无任何眼底检查单?要是中心医院的医师能早点发现问题我们也不会失去手术机会。
3、宝宝在汉中中心医院住院期间呼吸机一直未撤机,但我们强烈要求出院后送到3201医院住院,也不用吸氧,医生在呼吸机使用及病情判断准确吗?是不是你们没有撤呼吸机一直吸氧引起视网膜病变?《使用新生儿学4版》指出,吸氧时间与视网膜病变有关,缩短吸氧时间可以预防视网膜病变。请问汉中市中心医院的医师们,你们是新生儿科的医师,长期治疗早产的宝宝,你们连撤呼吸机的时机都把握不好,你们怎敢叫新生儿科的医师。问你们为何在住院期间撤不了呼吸机,可是我们自己撤了,宝宝连氧都不用,呼吸都平稳,你们说这是巧合。
7月保,宝宝呼吸平稳,问你们为何?你们说这是巧合。让你们解胎住院,夜间病情变化,无医师问诊,护士不经医师查房就擅自用药;眼底你们没有查清,你们说我们宝宝病情变化快;你们医院长期不撤呼吸机,我们家属撤了呼吸机,宝宝呼吸平稳,你们说这是巧合
产后我们宝宝立即住进汉中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入院后进行一系列治疗病情相对平稳,但一直带呼吸机,问他们为什么没撤机,他们说我的宝宝可能肺发育不全、动脉导管未闭,心脏不好。 12月23日汉中市中心医院眼科检查眼底未见明显异常,直到12月24日住院26天仍未撤呼吸机,我们咨询病情说什么时间能脱呼吸机,主管医师说不知道,有可能3到5天,有可能一周,最长用呼吸机36天的,我们全家坚持到现在已经看不到希望,考虑长时间用呼吸机会发生视网膜病变,脑白质病变等一系列问题,当日 16点要求出院到别的医院治疗,要求出院时新生儿科医生撤呼吸机改为鼻导管吸氧,后宝宝未见明显呼吸困难,之后送3201医院住院血氧饱和度好,不用吸氧。绝望的家庭看到了希望,宝宝之后在3201医院查心脏彩超未见动脉导管未闭,12月30日中午3201医院检查眼说小孩视网膜3期PLUS病变,视网膜病变严重, 建议48去上级医院治疗,我们下午立刻去西安次日一早到西京医院眼科,接诊医生及主任看过后表示病变已经非常严重他们已无法治疗。我们找汉中市中心医院给说法,中心医院投诉管科调查1周后下结论说:他们医院不存在过失,是我们错了,错的厉害,我们错了不应该到汉中市中心医院住院看病,我们是平民百姓,还要照顾小孩没有时间也没精力和人家公立医院政纠缠,你们总不能禁止我们言论自由吧。
所以就发表个人疑惑:要不是汉中中心医院产一科值班医师当晚不负责不查病人不及时用药,可能就不会早产;要不是小孩在住院期间呼吸机长时间不撤,医师不能准确判断撤机时机,并且眼科医师没有提前发现视网膜病变怎么会延误病情。宝宝出身这么小就失明,要不是在3201医院检查发现,以后长大了我们宝宝啥时眼睛失明了我们都不知道。希望大家谨慎就医避免发生类似悲剧发生。主要问题如下:
1、先兆早产乡镇医院的没有药:利托君(《妇产书6版》为首选),就是因为没有该药我们才来三甲医院住院的,但中心医院有口服药也没有给用。病人夜间病情发生变化,值班医师一直没查病人,在医生没有检查的情况下护士用药,护士擅自用药?病情变化病人反复要求医师检查,值班医生3个多小时都没来,汉中市中心医院的领导说他们不存在过失。请问汉中中心医院的当病人病情有变化值班医师不需要查房吗?护士在医师就没有看病人的情况下,就用药,您对吗?幸好,我的命大,不然住院医师不管我,我当晚如果母子有危险了咋办?请问当夜的值班医师,难道您不知道只有7个月的胎龄的宝宝,出生后存活率不高吗?你就这么狠心,我腹痛那么久,你都不管我,你的良知了?我们可是两条人命了?你就这么狠心吗?我是来你们医院保胎的,不是来生娃的,如果及时检查及时用药,我的宝宝现在可能还在我的子宫里。
2、我的宝宝命大,出生后经过一系列的抢救,总算存活下来,可是,灾难再次降临到宝宝身上,再次浇灭我们的希望,12月23日眼科医生查眼底未见明显异常,建议2周后复查。一周后也就是12月30日在3201医院住院期间检查眼底病变已经到达3期的晚期病变,请问你们汉中市中心医院的眼科医师检查眼底做没,如果按你们说的2周后复查那更没机会治疗了。《实用新生儿学4版》说早产儿矫正胎龄在32周应该每周查一次眼底,也不是天天查,中心医院眼科医师回复我们说小孩眼睛病情变化快,为什么从一周前没有问题一周后直接病变到3期晚期了,难道病情发展没有过程吗?还是像别人说的你们医院根本没有给早产宝宝查眼底的仪器和能力,还是当时查眼底的医生在打瞌睡,而且病历中也无任何眼底检查单?要是中心医院的医师能早点发现问题我们也不会失去手术机会。
3、宝宝在汉中中心医院住院期间呼吸机一直未撤机,但我们强烈要求出院后送到3201医院住院,也不用吸氧,医生在呼吸机使用及病情判断准确吗?是不是你们没有撤呼吸机一直吸氧引起视网膜病变?《使用新生儿学4版》指出,吸氧时间与视网膜病变有关,缩短吸氧时间可以预防视网膜病变。请问汉中市中心医院的医师们,你们是新生儿科的医师,长期治疗早产的宝宝,你们连撤呼吸机的时机都把握不好,你们怎敢叫新生儿科的医师。问你们为何在住院期间撤不了呼吸机,可是我们自己撤了,宝宝连氧都不用,呼吸都平稳,你们说这是巧合。
7月保,宝宝呼吸平稳,问你们为何?你们说这是巧合。让你们解胎住院,夜间病情变化,无医师问诊,护士不经医师查房就擅自用药;眼底你们没有查清,你们说我们宝宝病情变化快;你们医院长期不撤呼吸机,我们家属撤了呼吸机,宝宝呼吸平稳,你们说这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