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依法查询崔治国涉嫌故意伤害案处理结果
2016年01月04日下午15时许,犯罪嫌疑人崔治国(系呼兴公路〈运煤专线〉二大队协勤民警)与其妻子各驾驶一辆汽车一起返回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的水语山城小区,崔治国妻子先驾车使用小区配发的蓝牙门卡从水语山城小区北门进入,随后崔治国准备驾车进入小区时,因没有蓝牙门卡无法进入小区,其妻子又返回水语山城小区北门用蓝牙门卡升起栏杆让崔治国驾车进入小区。在这期间崔治国妻子因保安李福刚(乌兰察布市时代佳欣物业公司保安)没有给崔治国放行与李福刚发生争吵,崔治国在其妻子与受害人李福刚争吵期间,驾车用汽车车头右侧将李福刚撞倒在地。
案件发生后,集宁区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于2016年01月06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崔治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崔治国现已被呼兴公路〈运煤专线〉二大队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