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记载:
1949年6月,将惠来县梅林区辖属的梅峰镇、松阳乡,南阳乡,高埔乡,云落乡,崩坎乡,葵龙乡,埔头乡共8乡镇505村,划归普宁县。
1950年3月,将惠来县雷岭乡28村,划归潮阳县。同年4月,将惠来县甲子镇及18乡,划归陆丰县。
1958年12月10日,撤销惠来县建制,与普宁县合并。
1959年4月,将惠来县红江公社横山等10村,划归陆丰县。
1961年3月,恢复惠来县建制,隶属汕头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83年,实行市管县体制,惠来县属汕头市。
1991年,揭阳县撤县建市(地级),惠来县从汕头市析出,划分给揭阳市管辖至今。
看出惠来是越割了好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