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文登路居民的呼声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原沟南村村民(现文登路居委居民),现在向您反映日照市东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局越权审批,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有关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欺上瞒下、涉嫌渎职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1992年底,我们沟南村向日照市土地管理局提交了建设2000平方米村级服务站的用地申请,其中本村耕地667平方米,非耕地1333平方米,共计2000平方米,日照市土地管理局于1992年12月16日下发[1992]日土使字20号文同意沟南村的申请,并给予批复,明确此宗土地权为村集体所有(有批复文件为证)。
这块土地位于我们日照市泰安路和威海路交叉路口,是商业经营的黄金地段,目前这个地段的地价已升值到每亩300万元以上。因该地块本来就属于我们沟南村所有,所以当时就没有急于办理土地使用证,加之一些其他原因,这块土地并没有真正使用。直到2004年6月,一个叫郑军的人,以东港区劳动服务公司的名义开始在这块土地上搞非法建设,我们沟南村多次制止郑军的违法建设,并向日照市行政执法局反映情况,由于日照市行政执法局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使郑军态度更加蛮横,并最终强行建成了“京都超市”,还将前去制止的我们村村民邓某打伤,“京都超市”建成后一直使用至今(近三年时间),年租金收入达20万元以上,已经累计收入租赁费60万元以上,但郑军至今未交给我们沟南村一分钱的租金。
2007年6月,为规范土地使用,保护村集体合法权益,我们沟南村委着手办理这块土地的土地使用证。6月27日,我们沟南村委向日照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了办理此宗土地(3亩)的土地使用证申请。沟南村按照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吕科长的安排,通过日照大地测绘院对这宗土地进行了测绘,并交纳测绘费2000元整。
7月5日测绘完成,我们沟南村委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日照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此事,但日照市国土资源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们:“这块地的土地使用证已经让东港区劳动服务公司办去了,他本人在大厅工作的时候就知道此事了。”据他说,是东港区和秦楼街道办土管所办理的。
这块本来就属于我们文登路居委所有的土地,怎么突然成了东港区劳动服务公司的了呢?我们村没有跟任何人和单位签订过关于这块土地的买卖协议,我们既不知道他们怎么办理的土地手续,也没见到他们给我们村一分钱。
当时日照市土地局吕科长说是去查,一个星期以后,仍然没有消息,我们找到局长,局长明确表示:“这还了得?这是土地违法呀!”然后安排吕科长通知让分管的贾局长去查办此事。后来,我们又多次找吕科长,均没有结果。
我们咨询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日照市东港国土资源局置[1992]日土使字20号文的相关规定于不顾,与郑军互相勾结,并私刻沟南村委的公章、伪造沟南村委文件,一手遮天强占沟南村集体土地;东港区土地局擅自越权非法审批,日照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在审批权限监督管理上严重缺位,到现在,一宗土地的权属竟然拖了一个这么长时间都查不出任何结果。
在郑军以东港区劳动服务公司(是否归东港区劳动局管理)的名义非法侵占我们集体土地、违法建设“京都超市”的事件中,违法建筑存在时间长达三年,日照市建委、市执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从来没有对在这块土地上的违法建设作出任何处罚、处理和阻止,导致郑军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
而在郑军建设“京都超市”的过程中,日照市行政执法局在多次接到我们沟南村委申请后,不予理睬,不予阻止,致使郑军的嚣张气焰几度高涨,在郑军打伤了前往阻止其非法行为的村民后,市执法局仍不管不问。
现在针对这块土地的问题,日照市行政执法局也作出了调查认定是郑军非法占有我们村集体土地,既然是违法占地,其地上建筑物就应该拆除,但到现在执法局还没有将该案移交法院进行审理裁定。而东港区土地局违规办理的用地手续也还没有纠正。
我们村民不仅要问,一个郑军有如此大的权利能把本属于我们沟南村集体的土地办到自己的名下吗?何况这三亩地价高达近千万元。上千万的资产转眼就不属于我们沟南村集体的了,这让我们沟南村的老少爷们急了眼。
我们还要问,是谁给了郑军如此大的权利获得如此巨大的利益呢?是谁给他办理的这个土地手续?我们沟南村根本就不知道我们的土地早就过户到人家的名下,在这个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过程中,存在有人伪造公章(沟南村的公章)、伪造土地买卖协议、土管部门存在违法办理用地手续等问题,我们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查查谁在犯罪,给我们沟南村民,也就是现在的文登路居民一个公道!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原沟南村村民(现文登路居委居民),现在向您反映日照市东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局越权审批,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有关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欺上瞒下、涉嫌渎职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1992年底,我们沟南村向日照市土地管理局提交了建设2000平方米村级服务站的用地申请,其中本村耕地667平方米,非耕地1333平方米,共计2000平方米,日照市土地管理局于1992年12月16日下发[1992]日土使字20号文同意沟南村的申请,并给予批复,明确此宗土地权为村集体所有(有批复文件为证)。
这块土地位于我们日照市泰安路和威海路交叉路口,是商业经营的黄金地段,目前这个地段的地价已升值到每亩300万元以上。因该地块本来就属于我们沟南村所有,所以当时就没有急于办理土地使用证,加之一些其他原因,这块土地并没有真正使用。直到2004年6月,一个叫郑军的人,以东港区劳动服务公司的名义开始在这块土地上搞非法建设,我们沟南村多次制止郑军的违法建设,并向日照市行政执法局反映情况,由于日照市行政执法局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使郑军态度更加蛮横,并最终强行建成了“京都超市”,还将前去制止的我们村村民邓某打伤,“京都超市”建成后一直使用至今(近三年时间),年租金收入达20万元以上,已经累计收入租赁费60万元以上,但郑军至今未交给我们沟南村一分钱的租金。
2007年6月,为规范土地使用,保护村集体合法权益,我们沟南村委着手办理这块土地的土地使用证。6月27日,我们沟南村委向日照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了办理此宗土地(3亩)的土地使用证申请。沟南村按照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吕科长的安排,通过日照大地测绘院对这宗土地进行了测绘,并交纳测绘费2000元整。
7月5日测绘完成,我们沟南村委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日照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此事,但日照市国土资源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们:“这块地的土地使用证已经让东港区劳动服务公司办去了,他本人在大厅工作的时候就知道此事了。”据他说,是东港区和秦楼街道办土管所办理的。
这块本来就属于我们文登路居委所有的土地,怎么突然成了东港区劳动服务公司的了呢?我们村没有跟任何人和单位签订过关于这块土地的买卖协议,我们既不知道他们怎么办理的土地手续,也没见到他们给我们村一分钱。
当时日照市土地局吕科长说是去查,一个星期以后,仍然没有消息,我们找到局长,局长明确表示:“这还了得?这是土地违法呀!”然后安排吕科长通知让分管的贾局长去查办此事。后来,我们又多次找吕科长,均没有结果。
我们咨询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日照市东港国土资源局置[1992]日土使字20号文的相关规定于不顾,与郑军互相勾结,并私刻沟南村委的公章、伪造沟南村委文件,一手遮天强占沟南村集体土地;东港区土地局擅自越权非法审批,日照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在审批权限监督管理上严重缺位,到现在,一宗土地的权属竟然拖了一个这么长时间都查不出任何结果。
在郑军以东港区劳动服务公司(是否归东港区劳动局管理)的名义非法侵占我们集体土地、违法建设“京都超市”的事件中,违法建筑存在时间长达三年,日照市建委、市执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从来没有对在这块土地上的违法建设作出任何处罚、处理和阻止,导致郑军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
而在郑军建设“京都超市”的过程中,日照市行政执法局在多次接到我们沟南村委申请后,不予理睬,不予阻止,致使郑军的嚣张气焰几度高涨,在郑军打伤了前往阻止其非法行为的村民后,市执法局仍不管不问。
现在针对这块土地的问题,日照市行政执法局也作出了调查认定是郑军非法占有我们村集体土地,既然是违法占地,其地上建筑物就应该拆除,但到现在执法局还没有将该案移交法院进行审理裁定。而东港区土地局违规办理的用地手续也还没有纠正。
我们村民不仅要问,一个郑军有如此大的权利能把本属于我们沟南村集体的土地办到自己的名下吗?何况这三亩地价高达近千万元。上千万的资产转眼就不属于我们沟南村集体的了,这让我们沟南村的老少爷们急了眼。
我们还要问,是谁给了郑军如此大的权利获得如此巨大的利益呢?是谁给他办理的这个土地手续?我们沟南村根本就不知道我们的土地早就过户到人家的名下,在这个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过程中,存在有人伪造公章(沟南村的公章)、伪造土地买卖协议、土管部门存在违法办理用地手续等问题,我们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查查谁在犯罪,给我们沟南村民,也就是现在的文登路居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