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选拔优秀学生“专升本”的通知
各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4〕164号)和《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办法(试行)》,现将2014年选拔优秀学生“专升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选拔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普通大专2011级学生。
2、选拔报考名额为我院全日制普通大专2011级学生总数的15%。
二、选拔条件及程序
(一)、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二)、选拔程序: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月1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此规定只针对西华大学,成都大学今年无免试推荐相关规定)。
(二)考试选拔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专升本”申请,填报申请表。
2、系部审核后,于4月16日以前统一报教务处审批。
3、按教育厅规定,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相关专业升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其余专业升西华大学。审批后按本科院校的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填报资料,并上交报名费80.00元及第三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奖励加分只针对西华大学),同时做好考试前准备。
4、学院将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及报名考试费于4月21日前交西华大学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1)、升西华大学的学生要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和符合第三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西华大学教务处审核)。(2)、升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的学生不需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及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西华大学:时间:5月24日。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时间:5月24日)。
6、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课程(必修或考试)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西华大学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经我院张榜公布后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以考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经我院张榜公布后由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7、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同时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新生录检表及专科阶段课程成绩送西华大学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务处。
三、奖励办法 (只适用于升西华大学的学生)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按省教育厅川教[2013]36号文件精神,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根据西华教字[2012] 75号文件精神,升入西华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4%左右。
3、按川教[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我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1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五、“专升本”学生人数(专升本计划人数以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下达的正式计划人数为准)
1、西华大学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3、2014年4月16日前,各系部将报名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于2014年4月18日公布推荐报考学生名单。
六、其他事项
1、顶岗实习的学生返校参加专升本考试,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各系部及辅导员应将本《通知》及时告知2011级所有全日制在校或参加顶岗实习的专科学生。
各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4〕164号)和《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办法(试行)》,现将2014年选拔优秀学生“专升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选拔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普通大专2011级学生。
2、选拔报考名额为我院全日制普通大专2011级学生总数的15%。
二、选拔条件及程序
(一)、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二)、选拔程序: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月1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此规定只针对西华大学,成都大学今年无免试推荐相关规定)。
(二)考试选拔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专升本”申请,填报申请表。
2、系部审核后,于4月16日以前统一报教务处审批。
3、按教育厅规定,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相关专业升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其余专业升西华大学。审批后按本科院校的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填报资料,并上交报名费80.00元及第三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奖励加分只针对西华大学),同时做好考试前准备。
4、学院将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及报名考试费于4月21日前交西华大学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1)、升西华大学的学生要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和符合第三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西华大学教务处审核)。(2)、升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的学生不需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及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西华大学:时间:5月24日。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时间:5月24日)。
6、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课程(必修或考试)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西华大学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经我院张榜公布后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以考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经我院张榜公布后由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7、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同时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新生录检表及专科阶段课程成绩送西华大学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务处。
三、奖励办法 (只适用于升西华大学的学生)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按省教育厅川教[2013]36号文件精神,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根据西华教字[2012] 75号文件精神,升入西华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4%左右。
3、按川教[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我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1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五、“专升本”学生人数(专升本计划人数以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下达的正式计划人数为准)
1、西华大学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3、2014年4月16日前,各系部将报名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于2014年4月18日公布推荐报考学生名单。
六、其他事项
1、顶岗实习的学生返校参加专升本考试,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各系部及辅导员应将本《通知》及时告知2011级所有全日制在校或参加顶岗实习的专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