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新苑小区被停暖气,2005年就买了房,当时以全产权价格买,到现在十年啦也不给办下来房产证就算了,淮海集团还私自把他们一个新小区接入集中供暖管道,导致热力公司把这条线上的暖气都停了,大过年的,天气也在降温,淮海集团的做法非常可恶,房产证不给我们小区办,取暖费按市场价收却私自接管道不听热力公司劝阻,导致我们住户来承担淮海集团的错误,我们没欠取暖费凭什么停我们暖气,我们按全产权买的房,凭什么没有房产证还一拖十年,就是因为淮海集团不归地方管,所以就各部门拿他们没办法吗?省里提出的“冬季行动”淮海就能例外?一个房产证拖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