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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公司“圈地”停车收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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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消息(记者 张晓军)今年1月开始,柳北区物价局陆续接到6起投诉,都是物业公司占用小区外围公共场地收费,其中金茂园小区4起、江岸明轩1起、泰宏百旺都1起。投诉者反映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外面空地进行停车收费,他们质疑这个行为的合法性。
  接到投诉后,柳北区物价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其中关于金茂园小区的4起投诉,投诉人反映的该小区外面空地停车场地实为小区商铺前停车点,在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物业公司在该停车点对停车服务收费进行了公示,收费标准未超过我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但存在未经合法程序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进行停车收费行为,柳北区物价局检查组立即责令该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停止占用小区公共场地收费的行为,待通过合法程序后方可收费。据了解,责令整改当日,该物业公司已对该投诉点停止了收费。
  江岸明轩和泰宏百旺都两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存在未经合法程序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进行停车收费行为,为此,检查组已责令这两个小区立即整改,停止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进行收费行为。
  我市物价部门表示:针对多个小区物业存在未经合法程序,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进行停车收费的行为,将结合春节前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物业停车收费监督检查力度。


IP属地:四川1楼2016-02-01 16: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