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看完了好多评论基本都是正方的~反方的说辞连正方的逻辑都没攻破~
既然只是辩题~那就算便说说吧~说说反方~我们不要保持吃狗肉这一习俗。
其实,说到习俗,我们有很多习俗我们都是逐渐筛选剔除然后重新形成的,放在几千年前,滥交算他们的习俗了。说近一点,放在几百年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我们的习俗。但现在我们都改过来了,我们都认为这是种可笑的行为,而在当时,并不认为是错的,并且认为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第一,习俗的建立是在时间跨度里才能被论证的,而且会根据时代的不同产生不同的结果,归根来说,就是时代的产物。
第二,再说狗肉这件事~正方很多都说,吃够没错啊,别人爱吃啥吃啥,如果狗狗很可爱,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就该不吃的话,那兔子也不该吃,鸡鸭鱼猪都不该吃。但前提是,人类作为主导,人类给这些东西下了定义。我们今天不会说狗属于家禽,属于山珍海味,它从被人类驯服开始,就不是人类作为食物求生的工具。所以,在没有被历史赋予狗狗属性的情况下,产生这样的行为肯定会被没有过这样行为的人感到不理解。所以,我觉得狗可爱,你们吃狗我就厌恶这种想法是偏驳的,因为很多人觉得猪好吃,但也会觉得养一头大肥猪在家里当宠物很奇怪。所以,这种对动物的情感导致了人类对它所付出的行为所构成的这些动物的属性,在人类一方面去定义,有一方面破除这种定义才是让我们觉得最难理解的地方。
第三,之前说到因为是习俗,所有肯定曾经有人,或者知道有地域把吃狗肉当作一种习俗。当然我不知道这种习俗的诞生是怎样的过程。如果当地的老百姓从在这个地方建立村落开始,就把狗当作一种食物,而不是看家护院打猎的工具,那么狗的价值和猪鸭鱼这些价值都一样了,没什么好说的。但是,设想一下,如果,有这么一个地方,生活着两种血脉的人,其中一种人把另外一种人驯服了,并且把它当作食物。那现在怎么来评论这件事?我们且不说这么残忍血腥,仅仅是当作奴隶,当作佣人,赋予的只是动物的劳作属性。都有这么多力量为他们平反,为了这个制度而感到不公。那么在当时,为什么这样的现象会存在呢?所以,不保持吃狗肉只是我对历史上对习俗和人类界定事物的认知的一种关系上的设想罢了~我们把价值层面往高处上升一下的话,我们一开始就界定了我们周遭环境的属性,但凭什么这些属性一定要我们人类去制定?宗教呼唤这么多年的众生平等到哪里去了?我们为了人不做奴隶都要抗战,但却可以定义其他种族的生存意义。其实我觉得,正是因为我们曾经的祖先先下了这个定义,才让我们更好的去贴近众生平等。他们驯服了家禽作为食物,驯服了狗作为看家护院打猎的工具,驯服了很多当地物种让我们现在可以对食物有所选择。所以,在已经有鸡鸭鱼鹅猪这些选择的情况下,少一个被作为食物的选择,是不是更能洗刷一下人类下定义时最初的负罪。所以我选择不要保持吃狗肉这一习俗。
最后一句说给那些我不知道怎么形容的那群人。不要以为不吃狗肉就能证明自己品德高尚,就算只吃屎也圆不回我们历史上犯下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