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8:21-35」“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在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彼得问主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因为当时犹太拉比教导人,饶恕别人三次就够了,所以比得以为七次是可以了。但主回答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在圣经里七是完全的数目,但还是可以计数的,而七十个七次,意思就是要完完全全,没有数量限度的饶恕人。那为什么主说的与彼得和犹太拉比说的饶恕,相差有这样大呢?原因主耶稣就在饶恕的比喻中告诉了我们。主说,有一个仆人欠了王一千万银子,因没法偿还,就俯伏拜王说,主阿,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免了他的债。可那仆人有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他却不肯放过他,还把他下在监里。主人知道了,就大怒说,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这就是说,神已赦免他的大罪,他却不饶恕人的小罪,因此主人就把这个恶仆交给掌刑的,这是多么严重的刑罚!为此,愿我们今天每一个得着神赦免的人,也都要从心里饶恕人,这样我们就能免去神的刑罚!阿们![霞步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