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不提倡以「优越感」去盛气凌人,也反对将「优越感」贬义化,排斥、否定一切优越感产生的动机,如:“看个漫画还看出优越感来了”,事实上,我认为「看漫画是可以看出优越感的」。漫画我了解不多,且看我以音乐举例,道理都是相通的。
我认为听常石磊、袁娅维比听凤凰传奇、小苹果可以优越并不是因为「小众」,而是因为他们的音乐更为「高级」。(不要跟我说音乐无高下之分。音乐风格固然无高下之分,但音乐作品却又高低之别。)
其次,优越来自于鉴赏力的包容与全面,即:假如A既可以欣赏得了「小苹果」,跟着音乐大跳广场舞;也可以品味得了常石磊的「天地鉴」,弹着钢琴吟唱宇宙的辽阔壮美。但B只能欣赏「小苹果」却无法领略「天地鉴」的伟岸高远,那么我认为,仅对音乐欣赏而言,A有理由比B优越。
最后,「优越感」从来都不是贬义词,产生优越感并不可耻。「使人产生优越感」原本就是优越事物的创造动机之一。欣赏美与创造美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追求,我认为只有更好的欣赏美的内涵,才能更开拓性的创造美的外延。「小众优越感」并不可取,因为「小众」并不能成为优越的理由,而「优秀」才是。所以,如果你欣赏或创造的东西足够优秀而别人却无法欣赏与创造,那么我认为你可以自豪的单就这件事而言,产生出优越感。
我认为听常石磊、袁娅维比听凤凰传奇、小苹果可以优越并不是因为「小众」,而是因为他们的音乐更为「高级」。(不要跟我说音乐无高下之分。音乐风格固然无高下之分,但音乐作品却又高低之别。)
其次,优越来自于鉴赏力的包容与全面,即:假如A既可以欣赏得了「小苹果」,跟着音乐大跳广场舞;也可以品味得了常石磊的「天地鉴」,弹着钢琴吟唱宇宙的辽阔壮美。但B只能欣赏「小苹果」却无法领略「天地鉴」的伟岸高远,那么我认为,仅对音乐欣赏而言,A有理由比B优越。
最后,「优越感」从来都不是贬义词,产生优越感并不可耻。「使人产生优越感」原本就是优越事物的创造动机之一。欣赏美与创造美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追求,我认为只有更好的欣赏美的内涵,才能更开拓性的创造美的外延。「小众优越感」并不可取,因为「小众」并不能成为优越的理由,而「优秀」才是。所以,如果你欣赏或创造的东西足够优秀而别人却无法欣赏与创造,那么我认为你可以自豪的单就这件事而言,产生出优越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