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编制》
【中书省】
中书省作为大陈帝国最高行政机构,下辖六部。协助皇帝处理帝国事务。
吏部:负责任免、考核、档案。
户部:负责民政、财政、商业。
礼部:负责宣传、外交、教育。
兵部:负责国防、情报、军工。
刑部:负责执法、审判、治安。
工部:负责建设、工业、科技。
人员编制
相邦,一人,虚设不授。
中书令,一人,虚设不授。
平章政事,一人,中书省主官。
参知政事,一人。
中书郎,人数不限。
[吏部]
吏部尚书,一人,吏部主官。
吏部左侍郎,一人。
吏部右侍郎,一人。
任免司郎中,一人,任免司主事。
考核司郎中,一人,考核司主事。
档案司郎中,一人,考核司主事。
[户部]
户部尚书,一人,户部主官。
户部左侍郎,一人。
户部右侍郎,一人。
民政司郎中,一人,民政司主事。
财政司郎中,一人,财政司主事。
商业司郎中,一人,商业司主事。
[礼部]
礼部尚书,一人,礼部主官。
礼部左侍郎,一人。
礼部右侍郎,一人。
宣传司郎中,一人,宣传司主事。
外交司郎中,一人,外交司主事。
教育司主事,一人,教育司主事。
[兵部]
兵部尚书,一人,兵部主官。
兵部左侍郎,一人。
兵部右侍郎,一人。
国防司郎中,一人,国防司主事。
情报司郎中,一人,情报司主事。
军工司郎中,一人,军工司主事。
[刑部]
刑部尚书,一人,刑部主官。
刑部左侍郎,一人。
刑部右侍郎,一人。
执法司郎中,一人,执法司主事。
审判司郎中,一人,审判司主事。
治安司郎中,一人,治安司主事。
[工部]
工部尚书,一人,工部主官。
工部左侍郎,一人。
工部右侍郎,一人。
建设司郎中,一人,建设司主事。
工业司郎中,一人,工业司主事。
科技司郎中,一人,工业司主事。
【都察院】
左都御史,一人,都察院主官之一。
右都御史,一人,都察院主官之一。
左副都御史,一人。
右副都御史,一人。
左佥都御史,一人。
右佥都御史,一人。
都察御史,每路(省)一人,负责该路(省)监督、考核事务。
[六科]
吏科给事,一人,审核吏部政绩。
吏科给事中,一人,协助吏科给事。
户科给事,一人,审核户部政绩。
户科给事中,一人,协助户科给事。
礼科给事,一人,审核礼部政绩。
礼科给事中,一人,协助礼科给事。
兵科给事,一人,审核兵部政绩。
兵科给事中,一人,协助兵科给事。
刑科给事,一人,审核刑部政绩。
刑科给事中,一人,协助刑部给事。
工科给事,一人,审核工部政绩。
工科给事中,一人,协助工科给事。
[外派御史]
监察御史,每路(省)派一人常驻,监督地方文武官员。
巡按御史,不定员,临时派往地方审核地方官员政绩。
【枢密院】
帝国最高军事管理机构。
人员编制
枢密使,一人,枢密院主官。
枢密副使,一人。
军令司经历,一人,负责下达军令。
军法司经历,一人,掌管军法军纪。
军械司经历,一人,负责军械管理。
军情司经历,一人,负责情报收集。
中领军,一人,中军主帅。
左领军,一人,中军副帅之一。
右领军,一人,中军副帅之一。
总兵,每营一人,各营主将。
参将,每营一人,各营副将。
游击,每营两人,各营将领。
千户、副千户、百户、副百户、执戟长、执戟士、羽林郎人数不限。
【宗正寺】
宗正,一人,皇族族长。
【翰林院】
国家最高学术机构,皇帝侍从顾问机构。
人员编制
翰林学士,一人,翰林院最高权威学者。
侍读学士,两人。
侍讲学士,两人。
侍读,两人。
侍讲,两人。
编修,四人。
庶吉士,四人。
【地方机构】
地方机构分军政两类,分治地方军政事务。
[总督府]
总督,一人,负责一省军政事务。
长史,一人,协助总督处理政务。
参军,一人,协助总督处理军务。
[宣抚使府]
宣抚使,一人,负责一路政务。
长史,一人,协助宣抚使处理政务。
[节度使府]
节度使,一人,负责一路军务。
参军,一人,协助节度使处理军务。
【特殊机构和官职】(成员无品级,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1、机构
[行军道总管府]
大总管,一人,负责某次战役的军事行动。
副总管,一人,协助大总管处理事务。
2、官职
黜置使,人数不定,负责彻查特殊案件。
转运使,人数不定,负责特殊物品运输。
讨捕使,人数不定,负责缉拿特殊犯人。
学政使,人数不定,负责科考。
………………………………………………………………………………………
《大陈帝国官衔表》
【特殊官衔】
一等:储君(太子)
二等:监国
三等:摄政王
四等:辅政王
【本职官衔】
正一品
[文]相邦(虚设,不授)
[武]太尉(虚设,不授)
从一品
[文]中书令(虚设,不授)
[武]大将军(虚设,不授)
正二品
[文]平章政事、左都御史、右都御史
[武]枢密使
从二品
[文]参知政事、左副都御史、右副都御史
[武]枢密副使
正三品
[文]左佥都御史、右佥都御史、总督
[武]中领军
从三品
[文]宗正
[武]左领军、右领军
正四品
[文]六部尚书
[武]总兵
从四品
[文]六部侍郎、宣抚使
[武]节度使
正五品
[文]都察御史
[武]参将
从五品
[文]郎中、翰林学士
[武]游击
正六品
[文]六科给事、侍读学士、长史
[武]经历、参军
从六品
[文]监察御史、侍讲学士
[武]千户
正七品
[文]六科给事中、巡按御史
[武]副千户
从七品
[文]侍读
[武]百户
正八品
[文]侍讲
[武]副百户
从八品
[文]编修
[武]执戟长
正九品
[文]庶吉士
[武]执戟士
从九品
[文]中书郎
[武]羽林郎
【荣誉加衔】
正一品
[文]太师、太傅、太保
[武]镇国大将军、镇军大将军
从一品
[文]少师、少傅、少保
[武]辅国大将军、抚军大将军
正二品
[文]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武]骠骑将军、车骑将军
从二品
[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武]征虏将军、平虏将军
正三品
[文]紫金光禄大夫
[武]征东将军、征西将军、征南将军、征北将军
从三品
[文]银青光禄大夫、
[武]镇东将军、镇西将军、镇南将军、镇北将军
正四品
[文]谏议大夫
[武]平东将军、平西将军、平南将军、平北将军
从四品
[文]征议大夫
[武]中郎将
注:正一品至从四品官衔,必须由皇帝下诏任免。正五品至从九品经陛下同意后,由吏部下达任免文书。
…………………………………………………………………………………………………………………………
《大陈帝国军制》
1、帝国基本的军事单位为营,各营设总兵或参将一员统领。单独一营设总兵为主将统领,亦设参将为副将协助。由地方节度使府领导的营,只设参将作为主将,不设总兵。
2、朝廷在中央设立中军作为常备军事力量,中军日常兵力保持五个营,战时抽调地方各营补充中军。各省、路兵力至少为一个营,不得超过五个营。番号为: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
3、各营番号必须由枢密院统一安排,私设番号则视为非法组装。
4、枢密院和节度使府作为指挥机构,非武装力量。中军和各营将士才为武装力量。
5军官等级
〖高级军官〗
中领军:帝国中军主帅。
左领军:帝国中军副帅
右领军:帝国中军副帅。
总兵,每营一人,各营主将
参将,每营一人,各营副将
游击,每营两人,各营将领
〖中级军官〗
千户
副千户
百户
副百户
〖低级军官〗
执戟长
执戟士
羽林郎
………………………………………………………………………………………………………………………………
《爵位》
一、等级
十二级:亲王
十一级:州王(公主)
十级:郡王
九级:国公(郡主)
八级:郡公
七级:县公(县主)
六级:郡侯
五级:县侯(乡主)
四级:亭侯
三级:车骑都尉
二级:奉骑都尉
一级:奉车都尉
注:封号与等级无关,一、二、三级爵位无封号。
二、授爵和晋爵
1、一切爵位必须由皇帝亲授。
2、非陈姓者不得封亲王爵。
3、爵位晋升逐级进行。
4、非陈姓者,必须立下特殊功劳方有封王资格。(特殊功劳:开疆拓土、收复失地、匡扶社稷)
三、削爵和降爵
1、犯有谋反和叛国大罪,直接削爵。
2、凡有爵位者,每月必须发一定量的帖子。,未达标者,降爵一级。爵位降至最低,则不降。
………………………………………………………………………………
制定人:大陈帝国太祖恒皇帝、大陈帝国太宗明皇帝
注:最终解释权归大陈帝国在任皇帝所有。
【中书省】
中书省作为大陈帝国最高行政机构,下辖六部。协助皇帝处理帝国事务。
吏部:负责任免、考核、档案。
户部:负责民政、财政、商业。
礼部:负责宣传、外交、教育。
兵部:负责国防、情报、军工。
刑部:负责执法、审判、治安。
工部:负责建设、工业、科技。
人员编制
相邦,一人,虚设不授。
中书令,一人,虚设不授。
平章政事,一人,中书省主官。
参知政事,一人。
中书郎,人数不限。
[吏部]
吏部尚书,一人,吏部主官。
吏部左侍郎,一人。
吏部右侍郎,一人。
任免司郎中,一人,任免司主事。
考核司郎中,一人,考核司主事。
档案司郎中,一人,考核司主事。
[户部]
户部尚书,一人,户部主官。
户部左侍郎,一人。
户部右侍郎,一人。
民政司郎中,一人,民政司主事。
财政司郎中,一人,财政司主事。
商业司郎中,一人,商业司主事。
[礼部]
礼部尚书,一人,礼部主官。
礼部左侍郎,一人。
礼部右侍郎,一人。
宣传司郎中,一人,宣传司主事。
外交司郎中,一人,外交司主事。
教育司主事,一人,教育司主事。
[兵部]
兵部尚书,一人,兵部主官。
兵部左侍郎,一人。
兵部右侍郎,一人。
国防司郎中,一人,国防司主事。
情报司郎中,一人,情报司主事。
军工司郎中,一人,军工司主事。
[刑部]
刑部尚书,一人,刑部主官。
刑部左侍郎,一人。
刑部右侍郎,一人。
执法司郎中,一人,执法司主事。
审判司郎中,一人,审判司主事。
治安司郎中,一人,治安司主事。
[工部]
工部尚书,一人,工部主官。
工部左侍郎,一人。
工部右侍郎,一人。
建设司郎中,一人,建设司主事。
工业司郎中,一人,工业司主事。
科技司郎中,一人,工业司主事。
【都察院】
左都御史,一人,都察院主官之一。
右都御史,一人,都察院主官之一。
左副都御史,一人。
右副都御史,一人。
左佥都御史,一人。
右佥都御史,一人。
都察御史,每路(省)一人,负责该路(省)监督、考核事务。
[六科]
吏科给事,一人,审核吏部政绩。
吏科给事中,一人,协助吏科给事。
户科给事,一人,审核户部政绩。
户科给事中,一人,协助户科给事。
礼科给事,一人,审核礼部政绩。
礼科给事中,一人,协助礼科给事。
兵科给事,一人,审核兵部政绩。
兵科给事中,一人,协助兵科给事。
刑科给事,一人,审核刑部政绩。
刑科给事中,一人,协助刑部给事。
工科给事,一人,审核工部政绩。
工科给事中,一人,协助工科给事。
[外派御史]
监察御史,每路(省)派一人常驻,监督地方文武官员。
巡按御史,不定员,临时派往地方审核地方官员政绩。
【枢密院】
帝国最高军事管理机构。
人员编制
枢密使,一人,枢密院主官。
枢密副使,一人。
军令司经历,一人,负责下达军令。
军法司经历,一人,掌管军法军纪。
军械司经历,一人,负责军械管理。
军情司经历,一人,负责情报收集。
中领军,一人,中军主帅。
左领军,一人,中军副帅之一。
右领军,一人,中军副帅之一。
总兵,每营一人,各营主将。
参将,每营一人,各营副将。
游击,每营两人,各营将领。
千户、副千户、百户、副百户、执戟长、执戟士、羽林郎人数不限。
【宗正寺】
宗正,一人,皇族族长。
【翰林院】
国家最高学术机构,皇帝侍从顾问机构。
人员编制
翰林学士,一人,翰林院最高权威学者。
侍读学士,两人。
侍讲学士,两人。
侍读,两人。
侍讲,两人。
编修,四人。
庶吉士,四人。
【地方机构】
地方机构分军政两类,分治地方军政事务。
[总督府]
总督,一人,负责一省军政事务。
长史,一人,协助总督处理政务。
参军,一人,协助总督处理军务。
[宣抚使府]
宣抚使,一人,负责一路政务。
长史,一人,协助宣抚使处理政务。
[节度使府]
节度使,一人,负责一路军务。
参军,一人,协助节度使处理军务。
【特殊机构和官职】(成员无品级,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1、机构
[行军道总管府]
大总管,一人,负责某次战役的军事行动。
副总管,一人,协助大总管处理事务。
2、官职
黜置使,人数不定,负责彻查特殊案件。
转运使,人数不定,负责特殊物品运输。
讨捕使,人数不定,负责缉拿特殊犯人。
学政使,人数不定,负责科考。
………………………………………………………………………………………
《大陈帝国官衔表》
【特殊官衔】
一等:储君(太子)
二等:监国
三等:摄政王
四等:辅政王
【本职官衔】
正一品
[文]相邦(虚设,不授)
[武]太尉(虚设,不授)
从一品
[文]中书令(虚设,不授)
[武]大将军(虚设,不授)
正二品
[文]平章政事、左都御史、右都御史
[武]枢密使
从二品
[文]参知政事、左副都御史、右副都御史
[武]枢密副使
正三品
[文]左佥都御史、右佥都御史、总督
[武]中领军
从三品
[文]宗正
[武]左领军、右领军
正四品
[文]六部尚书
[武]总兵
从四品
[文]六部侍郎、宣抚使
[武]节度使
正五品
[文]都察御史
[武]参将
从五品
[文]郎中、翰林学士
[武]游击
正六品
[文]六科给事、侍读学士、长史
[武]经历、参军
从六品
[文]监察御史、侍讲学士
[武]千户
正七品
[文]六科给事中、巡按御史
[武]副千户
从七品
[文]侍读
[武]百户
正八品
[文]侍讲
[武]副百户
从八品
[文]编修
[武]执戟长
正九品
[文]庶吉士
[武]执戟士
从九品
[文]中书郎
[武]羽林郎
【荣誉加衔】
正一品
[文]太师、太傅、太保
[武]镇国大将军、镇军大将军
从一品
[文]少师、少傅、少保
[武]辅国大将军、抚军大将军
正二品
[文]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武]骠骑将军、车骑将军
从二品
[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武]征虏将军、平虏将军
正三品
[文]紫金光禄大夫
[武]征东将军、征西将军、征南将军、征北将军
从三品
[文]银青光禄大夫、
[武]镇东将军、镇西将军、镇南将军、镇北将军
正四品
[文]谏议大夫
[武]平东将军、平西将军、平南将军、平北将军
从四品
[文]征议大夫
[武]中郎将
注:正一品至从四品官衔,必须由皇帝下诏任免。正五品至从九品经陛下同意后,由吏部下达任免文书。
…………………………………………………………………………………………………………………………
《大陈帝国军制》
1、帝国基本的军事单位为营,各营设总兵或参将一员统领。单独一营设总兵为主将统领,亦设参将为副将协助。由地方节度使府领导的营,只设参将作为主将,不设总兵。
2、朝廷在中央设立中军作为常备军事力量,中军日常兵力保持五个营,战时抽调地方各营补充中军。各省、路兵力至少为一个营,不得超过五个营。番号为: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
3、各营番号必须由枢密院统一安排,私设番号则视为非法组装。
4、枢密院和节度使府作为指挥机构,非武装力量。中军和各营将士才为武装力量。
5军官等级
〖高级军官〗
中领军:帝国中军主帅。
左领军:帝国中军副帅
右领军:帝国中军副帅。
总兵,每营一人,各营主将
参将,每营一人,各营副将
游击,每营两人,各营将领
〖中级军官〗
千户
副千户
百户
副百户
〖低级军官〗
执戟长
执戟士
羽林郎
………………………………………………………………………………………………………………………………
《爵位》
一、等级
十二级:亲王
十一级:州王(公主)
十级:郡王
九级:国公(郡主)
八级:郡公
七级:县公(县主)
六级:郡侯
五级:县侯(乡主)
四级:亭侯
三级:车骑都尉
二级:奉骑都尉
一级:奉车都尉
注:封号与等级无关,一、二、三级爵位无封号。
二、授爵和晋爵
1、一切爵位必须由皇帝亲授。
2、非陈姓者不得封亲王爵。
3、爵位晋升逐级进行。
4、非陈姓者,必须立下特殊功劳方有封王资格。(特殊功劳:开疆拓土、收复失地、匡扶社稷)
三、削爵和降爵
1、犯有谋反和叛国大罪,直接削爵。
2、凡有爵位者,每月必须发一定量的帖子。,未达标者,降爵一级。爵位降至最低,则不降。
………………………………………………………………………………
制定人:大陈帝国太祖恒皇帝、大陈帝国太宗明皇帝
注:最终解释权归大陈帝国在任皇帝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