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我准备上法院起诉我妻子离婚,我和我妻子于2012年1月结婚,离婚主因是15年1月女方发生婚外情,发现后回来女方写下承认婚外情的协议书,结果15年年底女方再次发生婚外情,但是这次死不承认,目前2人分居状态,现在我想了解一下婚后财产的问题,1:2人14年5月购买车辆+牌照,车辆目前价值11万,牌照8.5万,车辆及牌照都是我妻子的名字,但是当初购买的时候出资方是男方的父母,这个是否属于婚后财产 2: 15年9月女方父母换房子卖掉2套后重新购买了一套房产,价值300万,女方父母全额出资,但是其中有30万贷款是由我和我妻子去贷款的,房产证上有女方父母及我妻子的名字,这个是否属于婚后财产? 3: 去年10月女方父母曾提出去公证房产,我们去公证当天公证处的人说现在婚姻法变了,因为是女方父母出资,所以不属于婚后财产,目前自己也处于比较迷茫状态,望请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