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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毕飞宇:施耐庵依仗逻辑,曹雪芹依仗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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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6-02-28 10:48回复
    来源:毕飞宇2015年4月24日于北京大学图书馆的演讲,以“走路”为线索,分析了《水浒》中的林冲与《红楼梦》中的王熙凤,指出“《水浒》依仗的是逻辑,曹雪芹依仗的却是反逻辑。”
    原载于《钟山》2015年第4期。


    2楼2016-02-2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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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能力谈大的问题,今天只想和老师、同学们交流一点小事,那就是走路。大家都会走路,可以说,走路是日常生活里最常见的一个动态。那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个最常见的动态在小说的内部是如何被描述的,它是如何被用来塑造人物并呈现小说逻辑的。为了把事情说清楚,我今天特地选择了我们最为熟悉的作品,一个是《水浒》的局部,一个是《红楼梦》的局部,我们就联系这两部作品来谈。


      3楼2016-02-2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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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先来谈林冲。用金圣叹的说法,“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金圣叹也评价过“上上人物”李逵,说“李逵一片天真烂漫到底。”“一片天真烂漫到底”,这句话道出了李逵的先天气质,他是不会被外部的世界所左右的,他要做他自己。在小说的内部,李逵一路纵横,他大步流星,酣畅淋漓。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李逵“天真烂漫”,他是天生的英雄、天然的豪杰、天才的土匪。林冲却不是,林冲属于日常,他的业务突出,他的心却是普通人的,这颗普通的心只想靠自己的业务在体制里头混得体面一些,再加上一个美满的家庭,齐了。


        4楼2016-02-2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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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冲和李逵是两个极端,李逵体现的是自然性,林冲体现的则是社会性。和李逵相反,林冲一直没能也不敢做他自己,他始终处在两难之中。因为纠结,他的心中积压了太多的负能量,所以,林冲是黑色的、畸形的、变态的,金圣叹说他“都使人怕”,是真的。我个人一点都不喜欢林冲。但是,作为一个职业作家,我要说,林冲这个人物写得实在是好。李逵和林冲这两个人物的写作难度是极高的,在《水浒》当中,最难写的其实就是这两个人。——写李逵考验的是一个作家的单纯、天真、旷放和力必多,它考验的是放;写林冲考验的则是一个作家的积累、社会认知、内心的深度和复杂性,它考验的是收。施耐庵能在一部小说当中同时完成这两个人物,我敢说,哪怕施耐庵算不上伟大,最起码也是一流。


          5楼2016-02-2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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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冲在本质上是一个怕事的人,作为一个出色的技术干部,他后来的一切都是被社会环境所逼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个“逼上梁山”。我所关心的问题是,从一个技术干部变成一个土匪骨干,他一路是怎么“走”的?施耐庵又是如何去描写他的这个“走”的?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施耐庵在林冲的身上体现出了一位一流小说家强大的逻辑能力。这个逻辑能力就是生活的必然性。如果说,在林冲的落草之路上有一样东西是偶然的,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宣布,林冲这个人被写坏了。
            林冲的噩运从他太太一出场实际上就已经降临了,这个噩运就是社会性,就是权贵,就是利益集团——高太尉、高衙内、富安、陆虞候。应当说,在经历了误入白虎堂、刺配沧州道等一系列的欺压之后,林冲的人生已彻底崩溃,这个在座的每个人都知道。我要指出的是,即使林冲的人生崩溃了,这个怕事的男人依然没有落草的打算。他唯一的愿望是什么?是做一个好囚犯,积极改造,重新回到主流社会。可林冲怎么就“走”上梁山了呢?两样东西出现了,一个是风,一个是雪。


            6楼2016-02-2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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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小说吧。向东走,这个动作清楚地告诉我们,即使到了如此这般的地步,林冲依然没有打算上山。“向东”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疑似的方向,林冲其实没有方向,他只是选择了流亡,他能做的只是规避追捕。到了这里我们这些读者彻底知道了,林冲这个人哪,他和造反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身上没有半点革命性。这才叫“逼上梁山”。
              我们说,现实主义作品往往都离不开它的批判性,如果我们在这个地方来审视一下所谓的“批判性”的话,施耐庵在林冲这个人物的身上几乎完成了“批判性”的最大化,——天底下还有比林冲更不想造反的人么?没有了,就是林冲这样的一个怂人,大宋王朝也容不下他,他只能造反,只能“走”到梁山上去,大宋王朝都坏到什么地步了。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林冲越怂,社会越坏。林冲的怂就是批判性。


              13楼2016-02-2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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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耐庵的小说很实,他依仗的是逻辑。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小说比逻辑要广阔得多,小说可以是逻辑的,可以是不逻辑的,甚至于,可以是反逻辑的。曹雪芹就是这样,在许多地方,《红楼梦》就非常反逻辑。因为反逻辑,曹雪芹的描写往往很虚。有时候,你从具体的描写对象上反而看不到作者想表达的真实内容,你要从“飞白”——也就是没有写到的地方去看。所谓“真事隐去、假语存焉”就是这个道理。好,我们还是来谈“走”路,看看曹雪芹老先生在描写“走”的时候是如何反逻辑的。


                16楼2016-02-2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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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大说,贾府里头“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这句话很粗俗,但这句粗俗的话却很有用,这句话一下子就给《红楼梦》挖了两个黑洞,它们暗示了两组不伦的关系:贾珍和秦可卿,贾蓉和王熙凤。因为贾蓉和秦可卿是夫妻,所以,这两个黑洞之间又有个通道,那就是秦可卿。
                  我对“爬灰”没兴趣,今天不讨论“爬灰”。可我对“偷小叔子”却有点兴趣。说到底,是我对王熙凤这个小说人物感兴趣,往深里说,我对王熙凤与秦可卿这一对小说人物的关系感兴趣。如果有人问我,在《红楼梦》里头,哪一组小说人物的关系写得最好,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我的大拇指献给王熙凤和秦可卿这对组合,她们是出彩中国人。


                  17楼2016-02-2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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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凤和贾蓉之间到底有没有“偷小叔子”,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头其实并没写。作为一个读者,我想说,就小说的文本而言,王熙凤和贾蓉的妻子秦可卿关系非同一般,太非同一般了。请注意,我并没有说她们的关系非常好,我只是说,她们的关系“非同一般”。怎么个“非同一般”?我们往下说。


                    18楼2016-02-2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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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芹厉害。曹雪芹其实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了,王熙凤和秦可卿是闺蜜,她们很亲密。我这样说有证据么?有。同样是在第七章,也就是王熙凤和秦可卿第一次见面前,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细节,——周瑞家的给王熙凤送宫花去了。王熙凤正和贾琏“午睡”呢,周瑞家的只能把宫花交给平儿,请注意,平儿拿了四朵,却拿出了两朵,让彩明送到“那边府里”,干什么呢?“给小蓉大奶奶戴去。”这个细节向我们证明了一件事,在平儿的眼里,王熙凤和秦可卿是亲密的,也许在整个贾府的眼里,她们都是亲密的。一切都是明摆着的。
                      然而,当我们读到第十一章的时候,我们很快又会发现,这个“明摆着”的关系远不如我们预料的那样简单。这一章也就是《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见熙凤贾瑞起淫心》。这一章主要写了王熙凤对病人秦可卿的探望。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我们对《红楼梦》有了一个结构性的了解,这个第十一章其实是可以从小说当中脱离开来的,我们可以把第十一章当成一个精彩的短篇小说来读。生活是多么地复杂,人性是多么地深邃,这一章里头全有。这一章写得好极了。


                      20楼2016-02-2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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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才说了,《水浒》依仗的是逻辑,曹雪芹依仗的却是反逻辑。生活逻辑明明是这样的,曹雪芹偏偏不按照生活逻辑去出牌。因为失去了逻辑,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给我们留下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飞白”。这些“飞白”构成了一种惊悚的、浩瀚的美,也给我们构成了极大的阅读障碍。就在我演讲之前,我刚刚给北京大学的十大读书明星颁发了奖品,我注意到,读书最多的同学一年借阅了381本书,在此,我要向这些阅读狂人致敬,你们很了不起。可我也想补充一点,有时候,我们用一年的时间只读一本书,这也挺好。对我来说,《红楼梦》是可以让我读一辈子的书。


                        21楼2016-02-2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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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红楼梦》的第十一章。第十一章是从贾敬的寿辰写起的,也就是一个很大的派对。在小说里头,描写派对永远重要。在我看来,描写派对最好的作家也许要算托尔斯泰,他是写派对的圣手。在《战争与和平》里头,在《安娜卡列尼娜》里头,如果我们把那些派对都删除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小说的魅力是失去一半。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想说,派对其实很不好写,场面越大的派对越不好写,这里的头绪多,关系多,很容易流于散漫,很容易支离破碎。但是,如果你写好了,小说内部的空间一下子就被拓展了,并使小说趋于饱满。
                          我想说的是,曹雪芹的这个派对写得极其精彩,完全可以和托尔斯泰相媲美。


                          22楼2016-02-2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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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女人的私房话也许没什么可说的,然而,在两个女人对话的过程中,王熙凤做了一件事,把贾宝玉打发走了,附带着把贾蓉也打发走了。一个女人去看望另一个生病的女人,却把人家的丈夫打发走,这是符合逻辑还是反逻辑的?作为一个读者,老实说,我不能确定。既然不确定,那我就先把这个问题放下来,这是我放下的第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尤氏一见到凤姐就要“笑嘲一阵”,我们把这些问题都放在后面说。


                            24楼2016-02-2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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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望结束了,因为悲伤,王熙凤眼睛红红的,她离开病人秦可卿。生活常识和生活逻辑告诉我们,一个人去探望一个临死的病人,尤其是闺蜜,在她离开病房之后,她的心情一定无比地沉痛。好吧,说到这里,小说该怎么写,我想我们都知道了,曹雪芹也许要这样描写王熙凤了:她一手扶着墙,一手掏出手绢,好好地哭了一会儿,心里头也许还会说:“我可怜的可卿!”——是的,当着病人的面不好痛哭,你得控制住自己,现在好了,都离开病人了,那你也就别忍着了。然而,对不起了,我们都不是曹雪芹。王熙凤刚刚离开秦可卿的病床,曹雪芹突然抽风了,这个小说家一下子发起了臆症,几乎就是神经病。他诗兴大发,浓墨重彩,用极其奢华的语言将园子里美好的景致描绘了一通。
                              突然,笔锋一转,他写到:
                              凤姐儿正自看院中的景致,一步步行来赞赏。


                              25楼2016-02-2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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