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级学生,有挂科课程的,开学第一周进行补考
2. 2012、2013、2014级学生所有挂科课程在2016年5月全部清考
3. 2015级学生,只要挂够35学分强制留级,留级后的学分不计入重修。
《学生学习手册》有关补考和重修的相关规定:
1.缓考课程不可参加开学时的补考,只能随下一届重修。
2.不参加规定时间考试及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只能随下一届重修。
3.学生考核成绩在35分以下者只能重修,成绩在35分(含35分)以上且不及格可参加开学时的补考,补考课程不可缓考,补考不及格应予重修。
4.学生申请重修课程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重修,重修课程不及格只可继续重修。
5.补考及重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但要注明“重”,学分绩点打六折。
6.综合基础选修课和实践环节课程考核不及格只可重修或重做,学校不组织补考。
7.学生有以下情况不可参加考核,应当重修。旷课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时数的 三分之一。未交作业超过课程作业总量的三分之一。
2. 2012、2013、2014级学生所有挂科课程在2016年5月全部清考
3. 2015级学生,只要挂够35学分强制留级,留级后的学分不计入重修。
《学生学习手册》有关补考和重修的相关规定:
1.缓考课程不可参加开学时的补考,只能随下一届重修。
2.不参加规定时间考试及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只能随下一届重修。
3.学生考核成绩在35分以下者只能重修,成绩在35分(含35分)以上且不及格可参加开学时的补考,补考课程不可缓考,补考不及格应予重修。
4.学生申请重修课程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重修,重修课程不及格只可继续重修。
5.补考及重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但要注明“重”,学分绩点打六折。
6.综合基础选修课和实践环节课程考核不及格只可重修或重做,学校不组织补考。
7.学生有以下情况不可参加考核,应当重修。旷课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时数的 三分之一。未交作业超过课程作业总量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