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回县
报到注册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平凉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回县区报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通〔2016〕41号)精神,为了进一步简化高校毕业生报到注册手续,提高工作效能,切实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报到注册工作顺利进行,自2016年7月1日起,静宁生源普通院校毕业生由县人社局直接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市人社局不再统一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到注册
静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持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原件,到县人社局报到,报到后继续择业。
市直、县(区)事业单位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原件,按照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分别到市、县(区)人社局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到注册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报到证遗失等事宜的办理程序和权限不变,继续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档案转递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静宁生源毕业生学籍档案由所在院校邮寄到平凉市人才中心的,档案整理后转递至县人社局。毕业生如自带档案,须在报到时将院校密封完整的档案交县人社局管理。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籍档案由用人单位保管,或转入生源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人事代理。
三、毕业生落户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到县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毕业时在平凉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单位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县(区)公安户籍部门落户。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7日
报到注册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平凉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回县区报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通〔2016〕41号)精神,为了进一步简化高校毕业生报到注册手续,提高工作效能,切实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报到注册工作顺利进行,自2016年7月1日起,静宁生源普通院校毕业生由县人社局直接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市人社局不再统一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到注册
静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持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原件,到县人社局报到,报到后继续择业。
市直、县(区)事业单位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原件,按照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分别到市、县(区)人社局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到注册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报到证遗失等事宜的办理程序和权限不变,继续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档案转递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静宁生源毕业生学籍档案由所在院校邮寄到平凉市人才中心的,档案整理后转递至县人社局。毕业生如自带档案,须在报到时将院校密封完整的档案交县人社局管理。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籍档案由用人单位保管,或转入生源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人事代理。
三、毕业生落户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到县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毕业时在平凉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单位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县(区)公安户籍部门落户。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