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完出家的同道,再谈在家的“护法”。其实顾名思义,既称护法,应先知孰者是法,孰者非法。法与非法分别得清楚,然后才谈得上护。否则牛鬼蛇神也去护持他,那“法”只有愈护愈糟,不会好起来的。目前佛教界有许多护法,真有这种现象。这有几种原因:1、信佛的太太小姐们大都是感情用事。拜了师父,不管师父的德学究竟如何,总是师父好。而布施出钱的是她们,拉拢她们的又多。久而久之,她们忘记了自己的学佛并未进门,居然有所主张起来。足以真正要建立法幢,反得不到她们的青睐。2、富商大贾,达官贵人们,酒酣耳热之余,偶然羡慕起山林的“清福”来。带着金钱和势力,大摇大摆走进山门。和尚们当然请上坐,泡好茶,欢迎之至,临走远送他们几本佛经结结缘。他们带回去,在声色货利之暇,偶尔翻翻,觉得蛮有味道。遇着法师们谈谈,法师们当然只有恭维,外加上各方面有事要求托他们,于是他们就成了“护法长者”,“信心居士”了。这样的“机缘”,又替少数“野心家”(广州某居士用语)开了一条“终南捷径”,锣鼓也就响起来了,有许多大德反受他们的凌辱,实非佛教前途之福。不过这也只好怪佛门大德的领导无方。3、若干有学问的大居士,因为本来学植很深,一入佛门,造诣非常深奥,确可佩服,无可非议。惟大多数总喜欢把自己的学问和一般和尚比较,显显他们的高明。于是以轻视和尚的心思去研究佛法也略带轻忽之意,纵使遍阅三藏,著作等身,仍不免“一知半解”,尤其以有考据癖者为甚。社会上的人士,因他们本有学问和地位,人也是一本正经的,就以他们的是非为是非,而正法反少人理睬。所以“大事因缘”要希望一般护法们的信受赏识,“戛戛乎其难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