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南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南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将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专业对象为2015年参加高考,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的2015级新生(享受国家招生政策的定向生不在本次转专业范围之列)。
二、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学生转出审核办法,包括具体审核内容、排序方法等,并按不同招生批次分别报送各专业同意转出的人数。
三、制定本学院各专业转入学生的考核方案,主要包括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或范围等,如转入同级学习还须制定对学科基础课程名称及学时的要求等。请按不同批次分别报送各专业允许转入的人数。
四、各学院转出审核办法、转入考核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公布实施。
五、学校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统一进行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即第一轮考核,测试无听力,题型类似CET,总分100分。
六、学校根据第一轮考核成绩,对拟转入专业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不超过接收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核的学生名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考核。各学院组织第二轮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分数要求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七、学生考核总成绩由第一轮考核和第二轮考核两部分成绩组成,各占5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转入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分数相同者一并转入。
八、经教务处复审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公示后,转专业学生于下一学期初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各学院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布计划、公开报名、规范考核的流程进行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如发现教师和管理人员有违反规定者,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南通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14日
抄送: 各学院,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和团委。
南通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14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1.3月25日(第五周周五)前,学院将2015级各专业允许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现有人数的25%)、转出审核办法和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现有人数的15%)、转入考核详细方案(含同级转的专业基础课要求)等材料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后在校内公布。
2.4月11日-14日(第八周周一-周四),受理转专业学生申请。每位学生可以选择一个专业,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3.4月15日(第八周周五),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预审。
4.4月18日-20日(第九周周一-周三),教务处审核、汇总并公布各转入专业申请人数。
5.4月21日(第九周周四),学生可更改一次志愿,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在原纸质材料上更改、签名、签署日期。
6.4月25日-28日(第十周周一-周四),转出学院考核、签署转出意见,并在学院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7.4月29日(第十周周五),教务处将同意转出的学生信息(含纸质)移交至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8.5月7日(第十一周周六),学校安排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测试无听力,题型类似CET。
9.5月9日(第十二周周一),公布测试成绩,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网页“学生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
10.学校根据第一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接收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核学生名单。
11.5月10日-27日(第十二周周二——第十四周周五),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第二轮考核,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拟转入专业学生纸质材料交教务处。
12.学期结束前教务处复审,汇总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三天。
13.下学期初教务处根据学校公示结果发文。发文前如学生有旷考、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或出现其它不符合转专业情形者,取消该生转专业资格。
阅读原文:http://bgxt.ntu.edu.cn/dispatch_detail.php?id=348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南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南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将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专业对象为2015年参加高考,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的2015级新生(享受国家招生政策的定向生不在本次转专业范围之列)。
二、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学生转出审核办法,包括具体审核内容、排序方法等,并按不同招生批次分别报送各专业同意转出的人数。
三、制定本学院各专业转入学生的考核方案,主要包括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或范围等,如转入同级学习还须制定对学科基础课程名称及学时的要求等。请按不同批次分别报送各专业允许转入的人数。
四、各学院转出审核办法、转入考核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公布实施。
五、学校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统一进行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即第一轮考核,测试无听力,题型类似CET,总分100分。
六、学校根据第一轮考核成绩,对拟转入专业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不超过接收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核的学生名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考核。各学院组织第二轮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分数要求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七、学生考核总成绩由第一轮考核和第二轮考核两部分成绩组成,各占5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转入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分数相同者一并转入。
八、经教务处复审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公示后,转专业学生于下一学期初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各学院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布计划、公开报名、规范考核的流程进行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如发现教师和管理人员有违反规定者,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南通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14日
抄送: 各学院,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和团委。
南通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14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1.3月25日(第五周周五)前,学院将2015级各专业允许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现有人数的25%)、转出审核办法和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现有人数的15%)、转入考核详细方案(含同级转的专业基础课要求)等材料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后在校内公布。
2.4月11日-14日(第八周周一-周四),受理转专业学生申请。每位学生可以选择一个专业,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3.4月15日(第八周周五),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预审。
4.4月18日-20日(第九周周一-周三),教务处审核、汇总并公布各转入专业申请人数。
5.4月21日(第九周周四),学生可更改一次志愿,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在原纸质材料上更改、签名、签署日期。
6.4月25日-28日(第十周周一-周四),转出学院考核、签署转出意见,并在学院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7.4月29日(第十周周五),教务处将同意转出的学生信息(含纸质)移交至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8.5月7日(第十一周周六),学校安排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测试无听力,题型类似CET。
9.5月9日(第十二周周一),公布测试成绩,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网页“学生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
10.学校根据第一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接收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核学生名单。
11.5月10日-27日(第十二周周二——第十四周周五),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第二轮考核,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拟转入专业学生纸质材料交教务处。
12.学期结束前教务处复审,汇总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三天。
13.下学期初教务处根据学校公示结果发文。发文前如学生有旷考、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或出现其它不符合转专业情形者,取消该生转专业资格。
阅读原文:http://bgxt.ntu.edu.cn/dispatch_detail.php?id=3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