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孕妇不洁的观念和“喜冲喜”的忌讳,孕妇禁忌接触嫁娶方面的事物。孕妇不能参加别人的婚礼,也不能观看嫁娶,不能到新娘身边去,忌摸新娘的轿子、嫁妆,忌到洞房里去,忌坐新人的婚床,忌出席喜筵。这方面的禁忌前文(婚姻禁忌)中已谈到过,这里就不多说了。汉族、满族、白族、彝族等许多民族都有此类禁忌的习俗。一般说来,这类习俗,其中当然也有为怕“喜冲喜”而影响到胎儿的意义,但更多、更主要的是在于害怕影响到嫁娶的一方,以为孕妇接触嫁娶的事物,会对新娘子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孕妇乃是被视为不洁的因素而加以避忌的对象,孕妇(俗称“双人体”)此时因其具有更为突出的异常性和危险的特征而成为一种禁忌体。--中国民间禁忌百科全书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