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点规定:“依托公共资源建设、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票,不满六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经公司研究决定,2016年3月1日起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黄山风景区门票。
特此通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点规定:“依托公共资源建设、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票,不满六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经公司研究决定,2016年3月1日起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黄山风景区门票。
特此通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