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D新指令2014/35/EU的新要求将于2016年4月20日起强制执行。欧盟各成员国必须在2016年4月19日前完成立法程序。要求概括为以下五点:
a.成员国政府应鼓励经济运行者增加网址信息,作为传统邮政信息的补充;
b.由制造商单独承担符合性评估,并且欧盟公告机构不再介入合格性评定程序;
c.明确了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各自的责任;
d.制造商可采用纸质或电子档形式向官方机构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
e.起草符合性声明(DOC)时,应指出符合性声明仅是制造商的责任。
f.产品上需体现进口商和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如果空间有限,可以体现在包装上或伴随产品的文件上。
注:此次LVD指令更新只需更新证书报告标准,对于测试项目没有变化。
a.成员国政府应鼓励经济运行者增加网址信息,作为传统邮政信息的补充;
b.由制造商单独承担符合性评估,并且欧盟公告机构不再介入合格性评定程序;
c.明确了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各自的责任;
d.制造商可采用纸质或电子档形式向官方机构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
e.起草符合性声明(DOC)时,应指出符合性声明仅是制造商的责任。
f.产品上需体现进口商和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如果空间有限,可以体现在包装上或伴随产品的文件上。
注:此次LVD指令更新只需更新证书报告标准,对于测试项目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