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先大概说一下事情的起因,楼主的女朋友因为要实习需要在市区内租套房子,为节约资金,和她同学两人合租,当然这档子事肯定要落在楼主的身上了,然后楼主就在某同城上找到了一套位置和价格都较为合适的房子,大概就是三室一厅,月租500,家具齐全水电齐全,带空调热水器,不要纠结价格,因为楼主生在全国工资最低的省,其中又是省内工资最低的市。
进入正题,房源确定后就跟房东见面看房,虽然很破旧,但是单纯的居住还是没问题的,然后就签合同(合同不在身上无法上图),大意就是租期八个月,经过砍价房东同意了价格为3800元,但是要支付500元押金,甲方为房东,租期期间甲方不得再将房屋转租他人,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屋内固定设施,若有损坏,按照市价(折旧后)予以赔偿,毕竟这套房子有二三十年的历史了,家具什么的也是同一年代的。
日子很平淡,一眨眼就过去了三四个月,突然有一天,房东突然给楼主女朋友(以下称张某)的同学(以下称余某)发微信消息,问余某是不是自己在家,晚上上不上夜班,需不需要送,余某那天确实是自己在家,也确实是要上夜班,看到这个消息后直接回复不需要,自己去就行,然后房东便要来找余某,余某很害怕,便早早地出去了。谁知房东落空以后还不死心,时不时给余某发条消息调戏一下,余某不胜其扰便告诉了张某,张某告诉了楼主,楼主要找房东谈谈,但是余某说没有证据,她已经把房东微信删了,楼主只好作罢,想想反正也就这几个月,过去了就算了吧。
进入正题,房源确定后就跟房东见面看房,虽然很破旧,但是单纯的居住还是没问题的,然后就签合同(合同不在身上无法上图),大意就是租期八个月,经过砍价房东同意了价格为3800元,但是要支付500元押金,甲方为房东,租期期间甲方不得再将房屋转租他人,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屋内固定设施,若有损坏,按照市价(折旧后)予以赔偿,毕竟这套房子有二三十年的历史了,家具什么的也是同一年代的。
日子很平淡,一眨眼就过去了三四个月,突然有一天,房东突然给楼主女朋友(以下称张某)的同学(以下称余某)发微信消息,问余某是不是自己在家,晚上上不上夜班,需不需要送,余某那天确实是自己在家,也确实是要上夜班,看到这个消息后直接回复不需要,自己去就行,然后房东便要来找余某,余某很害怕,便早早地出去了。谁知房东落空以后还不死心,时不时给余某发条消息调戏一下,余某不胜其扰便告诉了张某,张某告诉了楼主,楼主要找房东谈谈,但是余某说没有证据,她已经把房东微信删了,楼主只好作罢,想想反正也就这几个月,过去了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