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问我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可能贴吧懂得人多,就来问问瞧。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3月31号下午,朋友去单位上班,她说刚坐到办公室里,部门主任就去找她了,那个主任对照自己的手机说今年一到三月份以来,我朋友不正常打卡12次,违反了单位的考勤制度,已经达到开除的标准了,但是为了让我朋友走的不那么难看,决定找她谈一谈,不公开辞退,让她自己提出书面辞职,并且单位会帮助她把住房公积金和失业金领取出来,但如果她不接受的话,单位就直接辞退了,到时候除了工资结清,其他什么补偿都没有,当时我朋友就被吓唬住了,毕竟一个小姑娘,再加上那份工作的工资确实也不高,所以她就答应了,去人事部填写了两份离职表,但是没有手写辞职报告,因为人事部叫她把工作服和工号牌什么的都拿到公司交接完毕才能正式办理离职手续。然后,当天晚上,我朋友用试纸测出来怀孕了,正巧,又听其他员工说以前在她这个位置上的女员工要回来上班,那个女员工有关系什么的,好像是要把她弄走给别人腾位置。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也没有提前通知她要辞退她,就是很突然的。打电话问我怎么办,我说你傻啊,怀孕女员工是不能被辞退的,而且违反考勤制度这个理由,只是你们主任说的,你要自己去看看到底怎么违反了。她就去看考勤制度了。后来跟我说,规定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或者连续旷工5天才能辞退,并且规定,所谓旷工,漏刷卡算旷工,迟到半小时以上算旷工。。。她说她从来没有过迟到半小时以上,所以,就算把她们主任所说的15次都算旷工,也达不到开除的标准。她第二天就发信息问她们主任有没有补偿给她,先没有提怀孕的事,主任又是各种吓唬,没有补偿,以前走掉的员工都没有过,如果要闹,就不会让她领失业金和公积金,还要把贷款的工作证明收回什么的,我朋友之前家里买房子,想用她的名义公积金贷款的,所以开了一份工作证明,后来我朋友就直接说了,希望单位人性化给予补偿,因为怀孕了,暂时不好找别的工作,她们主任一听,立马就说不要开玩笑,因为那天正好是愚人节,我朋友说没开玩笑,主任叫她把检查单带到单位,我朋友就把血检的单子带过去了,但是她们主任说数值不稳定,不能确定怀孕,要B超单,我朋友就说医生让一周后去照B超,她们主任就叫她先办理离职手续,还要手写一份自愿离职的证明,先把手续都办好了,等到时候B超单一拿,该给的赔偿都打到工资卡上,我朋友没答应,说等拿了检查单,把赔偿问题谈好再办手续。她们主任现在主要揪着两件事,第一,说我朋友违反考勤制度,被我朋友反驳之后,又说我朋友消极怠工的态度和工作表现达到开除标准了,但是工作表现什么的,又没有具体的说明和要求。第二,说我朋友未婚先孕。我朋友和男朋友谈了快4年了,本来今年9月份就要结婚的,现在怀孕了,会提前结婚。我也帮她咨询过法律专业的学生,说她这样最多只是违反《婚姻法》,没有违反《劳动法》和《合同法》。现在等假期过了之后,还要去单位谈赔偿的事情,按照她们主任的说法,只赔偿一个半月工资,我觉得应该不止是这样,她的合同签到今年10月29号,可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合同期内剩余的工资?还是有其他的说法?求解答啊。这些用人单位太欺负人了。我建议她节假日过后去劳动仲裁部门一趟,有没有学法律的,给一些专业的意见,这样的情况,到底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