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换乘、公交专用道、公交车运营速度提升……这些关于公共交通发展的需求,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将逐一实现。近日,我市发布了《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6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发展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加快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不断优化线网布局,到2020年年底,主城区(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通公交线路40条,建设BRT公交线路两条(一纵、一横),开通运行都市区快速公交线路。
到2020年年底,主城区将新增、更新公交车1600标台,万人拥有公交车15标台,其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比重达到75%以上; 建成公交换乘枢纽站20处、首末站10处、加气(油)站3处、公交专用道20条,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行政村公交通达率达到90%以上、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时、公交车进场率达到10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0%以上。
此外,各县(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城市万人拥有公交车12标台,其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比重达到60%以上; 加快建设公交换乘枢纽站、首末站和公交专用道,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行政村公交通达率达到90%以上、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公交车进场率达到7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以上。
《意见》解读
主要交通干道港湾式停靠站将越来越多
《意见》中指出,除了修订完善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加快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之外,还要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城市道路、居住区、商业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城市建设项目应当同时规划建设相应的公共交通设施,并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配套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完善站台、候车亭等服务设施。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前期审查和后期验收,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目前,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尚未辟建港湾式停靠站的,要分批列入政府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利用现有高架路(桥)下、大型绿地等,合理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并交付公共交通企业使用。制定出台《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公交候车亭、站牌管理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公交候车亭、站牌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设。
中心城区新改建双向六车道,将设公交专用道
未来,我市将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高铁)、民航、长途客运、城际公交等运输方式的衔接点,统一规划建设综合交通换乘枢纽以及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零距离”换乘。
同时,配备相应的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服务设施,方便广大市民出行。鼓励发展自行车驻车换乘和公共自行车系统,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和集散量较大的公交车站应尽可能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和存取点,为自行车驻车换乘提供方便条件。
此外,全市将加快推进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要与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同步进行。中心城区新建或改建的双向六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配套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专用线。现有双向六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未辟建公共交通专用道的,应根据道路条件、交通需求、公交线网布局等综合因素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专用线。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公共交通专用道,可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为公共交通提速及安全运营提供保障。
此外,还要科学设置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信号系统,保障公共交通车辆的优先通行权,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允许客运班车、机场巴士、校车、特种车辆等使用公共交通专用道,提高专用道利用率。制定公共交通专用道管理办法,加大对违规占用公共交通专用道、公共交通停靠站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正班正点率。(记者 王仰浩 通讯员 焦卫国)
到2020年年底,主城区将新增、更新公交车1600标台,万人拥有公交车15标台,其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比重达到75%以上; 建成公交换乘枢纽站20处、首末站10处、加气(油)站3处、公交专用道20条,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行政村公交通达率达到90%以上、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时、公交车进场率达到10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0%以上。
此外,各县(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城市万人拥有公交车12标台,其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比重达到60%以上; 加快建设公交换乘枢纽站、首末站和公交专用道,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行政村公交通达率达到90%以上、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公交车进场率达到7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以上。
《意见》解读
主要交通干道港湾式停靠站将越来越多
《意见》中指出,除了修订完善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加快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之外,还要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城市道路、居住区、商业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城市建设项目应当同时规划建设相应的公共交通设施,并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配套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完善站台、候车亭等服务设施。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前期审查和后期验收,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目前,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尚未辟建港湾式停靠站的,要分批列入政府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利用现有高架路(桥)下、大型绿地等,合理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并交付公共交通企业使用。制定出台《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公交候车亭、站牌管理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公交候车亭、站牌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设。
中心城区新改建双向六车道,将设公交专用道
未来,我市将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高铁)、民航、长途客运、城际公交等运输方式的衔接点,统一规划建设综合交通换乘枢纽以及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零距离”换乘。
同时,配备相应的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服务设施,方便广大市民出行。鼓励发展自行车驻车换乘和公共自行车系统,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和集散量较大的公交车站应尽可能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和存取点,为自行车驻车换乘提供方便条件。
此外,全市将加快推进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要与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同步进行。中心城区新建或改建的双向六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配套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专用线。现有双向六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未辟建公共交通专用道的,应根据道路条件、交通需求、公交线网布局等综合因素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专用线。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公共交通专用道,可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为公共交通提速及安全运营提供保障。
此外,还要科学设置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信号系统,保障公共交通车辆的优先通行权,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允许客运班车、机场巴士、校车、特种车辆等使用公共交通专用道,提高专用道利用率。制定公共交通专用道管理办法,加大对违规占用公共交通专用道、公共交通停靠站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正班正点率。(记者 王仰浩 通讯员 焦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