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读过尼罗河,不理解既然杰奎琳有两把枪,何必大费周折在杀人夜时间那么紧张的情况下把枪踢到椅子下,西蒙还要去捡枪,还要多装一颗子弹等等,直接把第二支给他用,第一只就在椅子下放着(杰奎琳完全有时间制造枪发射过两次的证据)也完全有证人说枪不在她手里啊。
如果这样椅子下的枪会被侦探拿到,而第二把枪也可以不用扔掉,和他们方案中枪的最终持有情况是一样一。或者,如果按照我说的方案,第二支有必须扔掉的理由,那么凶手会因为害怕手中没有武器防卫而实行小说的杀人方案,但事实证明,第二支枪最后用来杀掉凶手自己,而这是事前凶手无法预见到的,在杀两个目击者时,他们用的是刀和偷来的枪,可以说第二支枪完全没有防卫用途,也就是说凶手其实并非为了防卫而将枪留在身边。
那么他们为什么没有让西蒙用第二支枪行凶呢。
如果这样椅子下的枪会被侦探拿到,而第二把枪也可以不用扔掉,和他们方案中枪的最终持有情况是一样一。或者,如果按照我说的方案,第二支有必须扔掉的理由,那么凶手会因为害怕手中没有武器防卫而实行小说的杀人方案,但事实证明,第二支枪最后用来杀掉凶手自己,而这是事前凶手无法预见到的,在杀两个目击者时,他们用的是刀和偷来的枪,可以说第二支枪完全没有防卫用途,也就是说凶手其实并非为了防卫而将枪留在身边。
那么他们为什么没有让西蒙用第二支枪行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