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一投资公司亏空,储户1000余万成“泡沫”
定陶一投资公司亏空,储户1000余万成“泡沫”
目前,当地政府一成立调查小组介入
文\片 齐鲁晚报记者赵念东
近日,本报连续接到定陶县多名居民拨打热线电话6330000反映,定陶县金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苏公司)在对他人放贷时,因考察不深入、细致,随意放贷,导致他们存储在该公司的1000余万外借资金无法收回,并在出现流动资金紧缺时,不仅没有告知储户,反而继续吸纳资金,致使他们所存钱财成为“泡沫”,索要无门。11月5日,本报记者对该事进行调查。
(金苏投资公司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已经不在,公司内只“留守”储户)
储户反映,投资公司利用其存款1000万放贷,无法收回
定陶县的李先生为一名退休职工,因为平时节俭以及退休后的养老金,有一些储备资金。李先生称,2014年年初,他在定陶县金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进了5万元,利率为11%,期限3个月,到期后可以续存。李先生称,该公司的利率虽比银行高点,但并不属于高息。
李先生说,他们在存钱前,经调查得知该公司是经过政府部门、工商局、税务局批准的公司,证件齐全。“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该公司的主要管理者是政府单位的退休职工。”这一点增加了他们储户的信任。
“我打算长期将钱存储在这里,3个月到期后只取利息。”当时,因该公司及时给付利息,增加了李先生的信任。随后,他又动员自己的子女、亲戚往里面投钱,直至事发,李先生总共投入了30万元。
然而,在2015年年初,李先生因急需用钱,前往金苏公司准备将自己所存的钱全部取出,却被告知,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没有足够的钱,然他再等等。“以后,对方已各种借口推脱,直到后来利息也无法取出。”李先生说,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至最后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不来上班。经过打听才得知,该公司吸纳他们的1000余万资金放贷后,没有收回。
定陶的徐先生也是其中储户之一,2015年,他在该公司投了11万,这些钱是他准备用来看病的。“11万有我孩子的9万和自己的2万,都是准备看病的,因暂时不用便存在这家公司。”徐先生称,4月10日,他突然发病送到医院治疗,由于但是处于夜间,无法将11万元从金苏公司取出,便借了邻居的钱使用,而事后,等他准备将钱从该公司取出还钱时,却被告知,钱取不出来。
记者调查:储户以老年人为主,少则3万,多则30万
5日上午,记者来到金苏公司发现,该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员工已经不在,公司内有10余名老人“留守”,他们都是这里的储户,而守在这里的原因为能够要回自己的利息和本金。
随后,记者在金苏公司一楼的一面墙上看到该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中国金融服务行业十大诚信品牌”等一些列奖牌,据储户讲,当初他们就是听信了这些所谓的证书。

(金苏投资公司墙上挂着的证件与奖章)
记者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看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姚某,据储户李先生讲,姚某早已不在该公司。李先生介绍,金苏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份,法人为陈某,2013年7月份,法人才变更为姚某,临沂人。后来姚某不知为何离开,由已经退休的李某等8人共同管理金苏公司,但是,他们仍然使用姚某的印章。这一点,记者在一储户提供的“委托投资理财凭证”上的姚某印章得到证实。
李先生称,资金流转困难在2014年初就已经出现,但李某等人不仅没有将其告知储户,反而继续吸纳资金。储户朱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在2015年在该公司存了7万元,期限为3个月。4月份到期后,他并没有将利息取出,又追加了4万,直到最后公司负责人不见踪影。
记者在李先生提供的“金苏公司存款受害人名单”上面看到,签字画押的有100余名,存款额度从3万至30万不等。李先生称,名单上的人数只是其中一部分,储户共有近200人。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解到,储户中以老年人为主,年龄在60岁以上,而这些钱都是他们平时省吃俭用、一辈子的积攒,用于自己的养老。
当地政府部门已成立调查小组
该投资公司为何出现资金短缺?李先生说,金苏公司在吸纳他们的资金后主要靠对外放贷盈利,放贷利率为3.5%,贷款对象是个人以及企业。由于他们在放贷时考察不深入、细致,随意放贷,并且贷款者没有担保以及抵押,而导致外借的1000余万资金无法收回。
(金苏公司一面墙上张贴的“大家要求 谁签字批准 谁负责追回”的公示,只有贷出,没有收回)
随后,记者又在金苏公司二楼墙上看到一张贴的“大家要求 谁签字批准谁负责追回”的公示,据储户讲,这张告示记录了那8人放贷的细节,包括放贷时间、贷款人姓名、金额以及批准人。“他们放贷很草率,其中一项只需两个人同意,就可以对另外一人放贷150万。”储户称。
记者在该告示上还发现,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金苏公司对外放贷1100万元,2014年2月至12月,对外放贷182万,只有放出的,没有收回的。同时,2015年的放贷金额没有公示,对此,李先生称,此时金苏公司放出的1000余万都没有收回,哪还有钱继续放贷。
期间,本报记者联系了储户所称的当时投资公司管理者李某,李某表示,金苏公司确实没有收回贷出的1000余万,并称他是在2014年进入该公司,只是一个打工者,主要负责要债,对于其他事情不清楚。

为了全面了解事情真相,记者又来到定陶县委,据其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该事,相关部门已成立调查小组,由于该调查小组的负责人出差,要等到11月9日才能接受采访。
9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到定陶县委,据其相关负责人称,该事已被警方立案调查,具体情况不清楚。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定陶县公安局,据其工作人员称,他们并不清楚,需找办案单位
定陶一投资公司亏空,储户1000余万成“泡沫”

目前,当地政府一成立调查小组介入
文\片 齐鲁晚报记者赵念东
近日,本报连续接到定陶县多名居民拨打热线电话6330000反映,定陶县金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苏公司)在对他人放贷时,因考察不深入、细致,随意放贷,导致他们存储在该公司的1000余万外借资金无法收回,并在出现流动资金紧缺时,不仅没有告知储户,反而继续吸纳资金,致使他们所存钱财成为“泡沫”,索要无门。11月5日,本报记者对该事进行调查。
(金苏投资公司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已经不在,公司内只“留守”储户)
储户反映,投资公司利用其存款1000万放贷,无法收回
定陶县的李先生为一名退休职工,因为平时节俭以及退休后的养老金,有一些储备资金。李先生称,2014年年初,他在定陶县金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进了5万元,利率为11%,期限3个月,到期后可以续存。李先生称,该公司的利率虽比银行高点,但并不属于高息。
李先生说,他们在存钱前,经调查得知该公司是经过政府部门、工商局、税务局批准的公司,证件齐全。“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该公司的主要管理者是政府单位的退休职工。”这一点增加了他们储户的信任。
“我打算长期将钱存储在这里,3个月到期后只取利息。”当时,因该公司及时给付利息,增加了李先生的信任。随后,他又动员自己的子女、亲戚往里面投钱,直至事发,李先生总共投入了30万元。
然而,在2015年年初,李先生因急需用钱,前往金苏公司准备将自己所存的钱全部取出,却被告知,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没有足够的钱,然他再等等。“以后,对方已各种借口推脱,直到后来利息也无法取出。”李先生说,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至最后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不来上班。经过打听才得知,该公司吸纳他们的1000余万资金放贷后,没有收回。
定陶的徐先生也是其中储户之一,2015年,他在该公司投了11万,这些钱是他准备用来看病的。“11万有我孩子的9万和自己的2万,都是准备看病的,因暂时不用便存在这家公司。”徐先生称,4月10日,他突然发病送到医院治疗,由于但是处于夜间,无法将11万元从金苏公司取出,便借了邻居的钱使用,而事后,等他准备将钱从该公司取出还钱时,却被告知,钱取不出来。
记者调查:储户以老年人为主,少则3万,多则30万
5日上午,记者来到金苏公司发现,该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员工已经不在,公司内有10余名老人“留守”,他们都是这里的储户,而守在这里的原因为能够要回自己的利息和本金。
随后,记者在金苏公司一楼的一面墙上看到该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中国金融服务行业十大诚信品牌”等一些列奖牌,据储户讲,当初他们就是听信了这些所谓的证书。

(金苏投资公司墙上挂着的证件与奖章)
记者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看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姚某,据储户李先生讲,姚某早已不在该公司。李先生介绍,金苏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份,法人为陈某,2013年7月份,法人才变更为姚某,临沂人。后来姚某不知为何离开,由已经退休的李某等8人共同管理金苏公司,但是,他们仍然使用姚某的印章。这一点,记者在一储户提供的“委托投资理财凭证”上的姚某印章得到证实。
李先生称,资金流转困难在2014年初就已经出现,但李某等人不仅没有将其告知储户,反而继续吸纳资金。储户朱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在2015年在该公司存了7万元,期限为3个月。4月份到期后,他并没有将利息取出,又追加了4万,直到最后公司负责人不见踪影。
记者在李先生提供的“金苏公司存款受害人名单”上面看到,签字画押的有100余名,存款额度从3万至30万不等。李先生称,名单上的人数只是其中一部分,储户共有近200人。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解到,储户中以老年人为主,年龄在60岁以上,而这些钱都是他们平时省吃俭用、一辈子的积攒,用于自己的养老。
当地政府部门已成立调查小组
该投资公司为何出现资金短缺?李先生说,金苏公司在吸纳他们的资金后主要靠对外放贷盈利,放贷利率为3.5%,贷款对象是个人以及企业。由于他们在放贷时考察不深入、细致,随意放贷,并且贷款者没有担保以及抵押,而导致外借的1000余万资金无法收回。
(金苏公司一面墙上张贴的“大家要求 谁签字批准 谁负责追回”的公示,只有贷出,没有收回)
随后,记者又在金苏公司二楼墙上看到一张贴的“大家要求 谁签字批准谁负责追回”的公示,据储户讲,这张告示记录了那8人放贷的细节,包括放贷时间、贷款人姓名、金额以及批准人。“他们放贷很草率,其中一项只需两个人同意,就可以对另外一人放贷150万。”储户称。
记者在该告示上还发现,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金苏公司对外放贷1100万元,2014年2月至12月,对外放贷182万,只有放出的,没有收回的。同时,2015年的放贷金额没有公示,对此,李先生称,此时金苏公司放出的1000余万都没有收回,哪还有钱继续放贷。
期间,本报记者联系了储户所称的当时投资公司管理者李某,李某表示,金苏公司确实没有收回贷出的1000余万,并称他是在2014年进入该公司,只是一个打工者,主要负责要债,对于其他事情不清楚。

为了全面了解事情真相,记者又来到定陶县委,据其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该事,相关部门已成立调查小组,由于该调查小组的负责人出差,要等到11月9日才能接受采访。
9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到定陶县委,据其相关负责人称,该事已被警方立案调查,具体情况不清楚。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定陶县公安局,据其工作人员称,他们并不清楚,需找办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