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在中国的正史中,又是哪本书首次清晰、明确地记载了孔子作《易传》呢?这本书就是班固的
《汉书》。班固在《汉书·艺文志》、《汉书·儒林传》以及《汉书·叙传》中均提到了孔子作《易传》的事迹。
《汉书·艺文志》记载:
《易》曰:“宓牺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汉书·儒林传》又载:
盖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皆因近圣之事,以立先王之教,故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与司马迁不同,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和《汉书·儒林传》中记述孔子与《易传》的关系时用了
“为之”二字,从语法关系上,“为之”的指向是比较明确的。
“为+之+名”是古代汉语中的常见句式。在这两段话里,
“为”是介词,与“之”组成介宾词组,“名”用如动词,是“为之”这一介宾词组的中心语。这种结构类型,有两个共同特点
:第一,“之”指代非常明确,均为前文出现之事(或物、或人);第二,名词用如动词后,其词义既有动作的成份又含有该名词的意义。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所说的“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正是“为+之+名”句式的这种结构类型。其中,“之”指代前文之《易》上下经,“《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即为“作《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
同样,《汉书·儒林传》的记述更为我们的训释提供了铁证。“盖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这段文字中,在“好易”、“读之”后,直接说“为之传”,“之”的指代是再明白不过的了,即《易》无疑。
“为之传”的意思当然就是:为《易》作传。在《汉书·叙传》中,班固还有一段记述:
虙羲画卦,书契后作,虞夏商周,孔纂其业,纂《书》删《诗》,缀《礼》正《乐》,彖系大《易》,因史立法。在这一段里,班固说孔子“彖系大《易》”。这里的
“彖”、“系”二字作动词来讲,也是说孔子为《易经》作了《彖传》、《系辞传》等传文。
可能有细心的吧友会发现,无论是司马迁还是班固都没有全部列出《易传》的七种十篇之名,于是有学者就据此得出:今天我们看到的《易传》七种十篇并非全部出自孔子之手。殊不知
以点代面,以个别代替整体是古人常用的笔法。以《汉书·艺文志》为例,班固既已明白地著出“十篇”两字,则他所列举的篇名,《说卦》标出与否,已不是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