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安排,2016年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3天。2016年4月30日(星期六)为正常双休日,2016年5月1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16年5月2日(星期一)补休。2016年5月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生如需远离学校或离校时间较长的,须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