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产业创业园
——经开区文化产业孵化器——
果林众创空间
果林众创空间作为省内首家文化产业的孵化器,在对文化产业的孵化上,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在经开区拥有一万两千多平米的文化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研究、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
扶持政策
1、自成立之日起,可一次性享受2~10万元入区奖励。 2、连续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含)租房面积最高可享受每月每平米20元补贴,连续三年;初装修补贴每平米200元。
3.对确系生产经营需要购买的专业设备,按购进设备价款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确因项目经营需要向银行借贷资金的,每个项目可申请一次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贴,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通过区内担保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担保费100%的担保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项目贴息补贴与担保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5、支持文化创意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对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运转良好的文化创意企业行业协会,结合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每年给予5~10万元经费补贴。
6、文化创意企业申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获得国家、省市补贴的,给予1:1配套补贴。
7、对获得国际性、国家级、省市级重大奖项的工业设计、动漫游戏、艺术创作等原创作品,给予2~20万元奖励。
8、鼓励金融资本与文化创意项目相结合,引导设立“文化创意创新创业基金”,重点参与区内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和文化创意企业发展。
9、组织制定和实施“创意人才创业计划”,经认定入选“计划”的文化创意人才携项目、技术到区内设立企业的,给予一定启动资金扶持,并在租房补贴、生活保障等方面享受特殊优惠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0、区内原有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贸易促进、上市奖励、鼓励区内企业互相采购产品等扶持性政策文化创意企业同等享受。
11、扶持资金申报时间及程序
文创办在每年3月份前组织上一年度达到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进行申报。
联系人159 1256 5815





——经开区文化产业孵化器——
果林众创空间
果林众创空间作为省内首家文化产业的孵化器,在对文化产业的孵化上,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在经开区拥有一万两千多平米的文化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研究、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
扶持政策
1、自成立之日起,可一次性享受2~10万元入区奖励。 2、连续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含)租房面积最高可享受每月每平米20元补贴,连续三年;初装修补贴每平米200元。
3.对确系生产经营需要购买的专业设备,按购进设备价款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确因项目经营需要向银行借贷资金的,每个项目可申请一次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贴,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通过区内担保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担保费100%的担保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项目贴息补贴与担保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5、支持文化创意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对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运转良好的文化创意企业行业协会,结合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每年给予5~10万元经费补贴。
6、文化创意企业申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获得国家、省市补贴的,给予1:1配套补贴。
7、对获得国际性、国家级、省市级重大奖项的工业设计、动漫游戏、艺术创作等原创作品,给予2~20万元奖励。
8、鼓励金融资本与文化创意项目相结合,引导设立“文化创意创新创业基金”,重点参与区内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和文化创意企业发展。
9、组织制定和实施“创意人才创业计划”,经认定入选“计划”的文化创意人才携项目、技术到区内设立企业的,给予一定启动资金扶持,并在租房补贴、生活保障等方面享受特殊优惠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0、区内原有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贸易促进、上市奖励、鼓励区内企业互相采购产品等扶持性政策文化创意企业同等享受。
11、扶持资金申报时间及程序
文创办在每年3月份前组织上一年度达到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进行申报。
联系人159 1256 5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