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流经走廊,有一部份流进了卧房,浸湿卧房的地毯.小女孩上半身躺在湿漉漉的地毯
上,下半身躺在一块床罩上,旁边有一个枕头.床罩上的血迹是干的,形状十分奇怪.一般
来说干掉的血渍并不会留下类似水渍的滩印,我站在床边,盯着这些奇怪的血迹,脑子不停
地想着,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痕迹.想了十几分钟后,我突然想起来,这床罩是电毯,通电
使用时,上面的血迹就会被烤干成为一滩印痕.在远离门的床头一旁,我们发现喷溅型的血
迹,表示小女孩很有可能是在床上遇害的.
小女孩身上共发现十四处伤口,大部份都集中在她的脖子上,脚踝上有一个模糊的血手
印,可能是凶嫌在杀害宁娜后用沾有血迹的手拉住她的小脚,将她从床上拖下来.
但是从床上拖到地毯上所留下的血迹并不是湿的,也就是说,小女孩被割喉后躺在床上
一段时间,过了许久凶嫌才将她拖下床的.
拖动小女孩的时候,凶嫌一定要站在床边,所以床边的地毯是十分重要的物证来源,因
为凶嫌将整个现场用水洗过,床边是唯一可能留下脚印的地方.我们用化学药剂在地毯上化
验,现场二十多个警员都不相信地毯上能显示脚印来,当我将药剂喷洒在地毯上,马上就显
示出半个鞋印,好像魔术师在表演魔术一样,大家都"哗"的一声惊奇地叫起来.
鞋印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看出是一只十号半的球鞋.再经过电脑影像处理,使印纹变得
更清晰,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发现是Reebok(锐跑)的球鞋.
我们在小女孩的睡衣上发现了尿液痕迹,以及大片的血迹,经过化验,尿液和血液都是
宁娜的,棉被上也有大量血迹,枕头朝地的一面也是如此.我研判小女孩被割喉后仍未断
气,凶嫌用枕头压住她,直至断气不再动弹为止;后来,法医的解剖报告果然证实小女孩是
窒息而死的.
如果凶嫌是用枕头闷死小女孩的,枕头朝上的一面可能会留下手纹.我们马上在现场进
行化验,枕头上果然发现一个手印,这个手印很不清楚,后来我们拿回化验室用雷射侦测,
发现一个更清晰的手印.这个手印只有六寸长,与浴室墙上的血手印相差很多,从此,我们
推断可能有两个凶嫌,一个手型很大,另一个手型细长而娇小,很可能是一位女性.
在分析这些现场证据与现场重建时,我们认为小女孩可能听到祖母惨叫躲到卧室,被凶
嫌发现后在床上惨遭割喉;后来凶嫌在屋内毁灭证据,搜索贵重物品,要离开时发现她尚未
断气,便将她从床上上拖下来,再用枕头将她闷死.
我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终于将屋内的证据收集完毕.下一步就是回到化验室进一步的
分析物证,同时,还要利用这些证据来寻找其它相关的线索.
户外搜查
凶器是凶杀案件的重要证据.从伤口的形状,我们可以判断出凶器的属性.举例而言,
如果是被钝器打伤时,从伤势中我们可以推断凶器是榔头,斧头,棍棒,或是石头.
如果是刀,我们可以推断出单刃或是双刃,刀长和刀缘形状等.但是由于人体的肌肉纹
路不一,如果是顺着肌理割伤,伤口会显得长一些,而且比实际的刀身长;如果是横向肌理
割伤,伤口看起来会比凶器小,美国有许多刑事解剖学家专门研究种种伤口及死因.
从刀伤的方向,我们还可以凶嫌行凶时的相对位置及其力道.刀伤的部位也可以作为剖
绘凶嫌的根据.如果伤口分散在不同的部位,很可能被害者曾与凶手打斗过;如果伤口的方
向转移,很可能是死者曾经企图躲避或抵抗凶嫌的攻击;如果伤口都是顺着同一方向,则有
可能凶手出手密集,刀刀间血.
本案中,经过对比三位死者的伤口,我们认为他们都是被同一把刀刺死的.凶器大概是
八寸长的单刃长刀.但是,我们在屋内现场及附近多次搜寻,都找不到这把刀.追寻凶刀
时,我们都会先从厨房开始,因为凶嫌往往顺手拿厨房的菜刀行凶.而美国的家庭在购买刀
具时往往购买一套,如果发现一套刀具中其中的一把不见了,即可推定失踪的这把刀与案件
有关;侦查人员就可以与刀商联络,确定这把刀的具体规格.
我们在玛丽家的厨房清点刀具时,果然发现其中有一把较大的刀不见了.在房屋内外现
场都没有找到任何刀具证据.我们推测凶嫌可能在离开玛丽家后将凶刀丢在附近的路上,便
决定展开大规模的户外搜索.
户外搜索有许多方法.有双格法,列队法,双重列队法,格状法,区域法等等,通常要
视现场大小而定.
我们决定采用列队法搜索,将搜索人员排成一条长队,几十位警员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
搜查,除了警犬外,搜索队伍还用金属探测器与搜索棍来探路寻找.搜索了好几天,都没有
找到八寸长的刀,倒是找到几百个啤酒罐,一百多个保险套,还有几把与案情无关的短刀.
美国东北部有许多毒藤,生命力强,生长迅速,如果不小心接触到这些毒藤,皮肤会十
分痒痛,而且要肿上好几个星期.我刚开始查案时,毫不知情,结果碰上了几次,三,四年
后我变成毒藤的专家,一看就能辨别出是哪一种毒藤.搜索时,有些新人求功心,切不顾一
切就往树丛里冲;吃过几次苦头后,他们学乖了,遇到树丛就差遣资历更浅的新菜鸟或在校
的实习警员打前锋.后来大家都学乖了,要进行户外搜索时都穿带上厚手套和长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