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海亮买了房,1.1拿的钥匙,开发商要我交物业费,我又没装修,凭什么要我交全额的!
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第二十条 业主或使用人在办完购房或租赁手续后(以交钥匙为准),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已购买但未住的,业主交纳50%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未出售、出租、使用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开发经营单位或包销商按50%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交纳,未使用或入住的房屋,不交纳设备运行项服务费。
目前我在据理力争,并和市发改委联系了,再等他们回复。
多少人未入住未装修,就把全额的物业费交了的??开发商这是愚弄老百姓不懂法律啊!
元方,你怎么看?
请大家广而告之!防止被开发商愚弄!
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第二十条 业主或使用人在办完购房或租赁手续后(以交钥匙为准),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已购买但未住的,业主交纳50%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未出售、出租、使用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开发经营单位或包销商按50%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交纳,未使用或入住的房屋,不交纳设备运行项服务费。
目前我在据理力争,并和市发改委联系了,再等他们回复。
多少人未入住未装修,就把全额的物业费交了的??开发商这是愚弄老百姓不懂法律啊!
元方,你怎么看?
请大家广而告之!防止被开发商愚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