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5年1月份在临高电信营业厅购买了一张预付费流量卡,三月份流量卡己停止流量服务,本人也离开了海南,没再继费。几个月后汉娜律律事务所给我发短信,说我欠海南电信九十多元费用,要我还清。本人以为是诈骗短信没有理会,后来又发了几次,有点奇怪,所以就拨打了海南电信服务电话,海南电信说我三月份的流量费没交,我就那纳闷了,三月份的流量服务己停止,还要让我交费,哪门的强盗理论?因此据理跟他们谈,最后海南电信无话以对,问我想怎么样。我能怎么样,规则是你们定的,我还能怎么样。汉娜律师事务所的行为象xx,有钱就做,把我的身份号加了黑明单,让笼上了某些不便,我能找谁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