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合作协议
甲方:济南陶缘结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济南陶缘结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更好地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方向,创立“爸爸的衬衫”旧衣设计改造项目。经过多轮筛选,拟定乙方为该项目扶持团队,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协议时间: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0月29日
2、 协议内容:
1、甲方创建“爸爸的衬衫”品牌,并注册商标登记。
2、甲方负责该项目的推广宣传,落地活动策划,会员招募等有利于该项目良好发展的工作。
3、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工作室一间(文化东路羊头峪东沟南首陶缘文化会所)与制作所需要的各类机械类工具的筹备。
4、甲方负责该项目运作期间产品定价、收费、收单工作。
5、乙方负责组建“爸爸的衬衫”设计、成衣制作的相关人员团队。
6、乙方负责承接“爸爸的衬衫”品牌所有订单制作,现场活动执行工作。
7、乙方负责设计与制作。
三、分配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按照以下分配方式进行结算:
1、 现场活动类,客户支付的活动费用,甲方按照70%的比例收取利润,乙方按照30%的比例获取所得。(当日结清)
2、 接受订单设计制作成衣的收入,甲方按照30%的比例收入利润,乙方按照70%的比例获取所得。(改衣服前先支付乙方70%的利润,剩下30%交货后支付)
四、项目定价标准
1、指导设计类活动,按照参与活动的家庭为单位,收取每个家庭50元费用(含每件衣服5元装饰品成本)。
2、设计、制作成衣订单,按照每件衣服100元费用收取(含每件衣服5元装饰品成本)。
3、其他类型衣服改造根据衣服类型及改造形式另行定价,参考标准100-150元之间。
五、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各类推广活动执行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出席活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订单要求交货时间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货时间,更不得敷衍设计、制作,对客户造成的损失,以及对公司品牌形象造成的损失由甲丶乙方一起承担。
3、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通过各类途径对该项目进行推广宣传,乙方团队人员形象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并推广乙方让乙方有一定知名度。
4、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拖欠乙方的任何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