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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复习累了么,来分享个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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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上课有关于真实案例的辩论,我们是辩方,求切入点。
如果复习司考累了,就帮我分析一下案例吧。这是真实的案例,套入期中,效果也会更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5-02 02:25回复
    楼楼先来搬砖引玉,首先因果关系中断于安静坐下来,之后跳车与先前的争吵不具有因果关系。
    故意杀人,那么就要看跳车行为致死还是延迟救助死亡,作为辩方,应该是跳车之死,虽因为先前行为成立合同附有救助义务,但依据结果无价值论以及举重以明轻,故意杀人罪的对象是人,尸体不成立,那么不救助尸体,自然也不能是故意杀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5-02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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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啦,要睡了。大家应该也都睡了,安啦。明早起来看贴吧,然后奋斗司考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5-02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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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1该因果关系的问题不在于中不中断,而在于该因果关系是否属于理性正常的原因,因拒下车和争吵并未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大多数人的做法是不会选择跳车,不具有因果关系。2被害人系成年人,对于跳车风险应自担责任。3跳车后不能动弹,并未即时死亡而不是尸体,司机有救助的义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6-05-03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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