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结合复旦大学学科特色与培养目标,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具有复旦大学2016年插班生报名资格。
(一)上海市普通高校2015年秋季入学且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二)除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过的保送生外,其他所有学生(含高考统招生、各类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等)当年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高考第一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
(三)完成所在院校第一学年学习(修读所在院校规定的课程或学分)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并得到所在院校同意。
(四)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且未填报其他高校插班生。
一、招生对象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具有复旦大学2016年插班生报名资格。
(一)上海市普通高校2015年秋季入学且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二)除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过的保送生外,其他所有学生(含高考统招生、各类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等)当年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高考第一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
(三)完成所在院校第一学年学习(修读所在院校规定的课程或学分)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并得到所在院校同意。
(四)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且未填报其他高校插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