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第一次做贼的时候,所盗之物,就是做客到我们角浦一中年胖侠的一袭白衫。说到角浦,我得小小插上一段话,那就是,角浦虽然小,但是常有陌生人来此诡异的溜达;陌生人来的次数多了,也就不觉得诡异了。其实,我本来就没当这其中的任何一陌生人诡异过,因为只要你在角浦呆过,接触到总是飞檐走壁且好爱偷看别人洗澡的一斛珠;或者将羽毛扇子上的羽毛摘下来插满头的刘师爷;哪怕是角浦里那种甜瓜的刘土豆,甚至最不起眼的地保吴征福啊、江湖郎中蒋瞎子啊,你就知道什么叫日新月异、斗转星移;其他人在角浦这各色人等之中,简直就是再过平常不过了。
继续说那个被我偷了白衣的中年胖侠。
令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天,那中年胖侠居然又穿着另外一套白衣晃荡在角浦的阡陌上,把酒临风,作玉树状。我一看,恼了。你怎么能这么玷污“玉树临风”这个词眼在我心中的伟岸形象呢?所以,我再接再厉,不屈不挠,长线作战,一连偷了他十八次。
看着第十八套白衣的时候,我心想,出一趟远门居然会带这么多衣裳,这小子难道是贩衣服的?靠,就是贩衣服的,这下你该“山穷水尽”的穿别的颜色了吧?
为了庆祝这一革命性胜利到来的时刻,我特地一大清早抱着俩地瓜当午饭,跑到他落脚的那家客栈蹲点儿。结果,这个胖侠哥哥,在日上三竿的时候,下身穿着他仅有的小白裤衩,上身缠着客栈的白床单,一脸愤愤走上了大街。他的“白色”偏执狂惊得我将俩地瓜还没啃,就“pia”掉在了地上,砸出两个大窟窿。
后来,白衣胖侠哥哥被角浦的地保吴征福给绑到了我们黄花县府大衙,说是因为这中年胖侠衣着不整、破坏公共秩序;体态丑陋污染社会环境。
马兰花,也就是这位胖侠,名字是后来得知的,刑满释放后,疯哭着跑出黄花县,他拿捏着兰花指拔出腰间宝剑长啸:天妒蓝颜哪!
随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