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市民熟悉人民防空及防灾警报信号,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报经市政府批准,嘉兴将于5月12日(即“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上午10:00—10:44试鸣防空警报(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和防灾警报(防灾警报信号、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试鸣期间,广大市民要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10:20-10:23):连续鸣3分钟。
防灾警报信号(10:30-10:33):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信号(10:40-10:44):连续鸣4分钟。
每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
为了减少警报信号发放的同频干扰,提高警报试鸣质量,新频点警报终端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外,其他警报试鸣方式作如下调整:预先警报信号,除嘉善县人防办在6信道上自行试鸣外,其他各县(市)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空袭警报信号,除平湖市人防办在6信道上自行试鸣外,其他各县(市)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解除警报信号,除海盐县人防办在6信道上自行试鸣外,其他各县(市)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防灾警报信号,除桐乡市人防办在6信道上自行试鸣外,其他各县(市)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除海宁市人防办在6信道上自行试鸣外,其他各县(市)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
据了解,此次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由市人防办统一组织,每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试鸣期间,广大市民要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试鸣期间,广大市民要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10:20-10:23):连续鸣3分钟。
防灾警报信号(10:30-10:33):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信号(10:40-10:44):连续鸣4分钟。
每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
为了减少警报信号发放的同频干扰,提高警报试鸣质量,新频点警报终端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外,其他警报试鸣方式作如下调整:预先警报信号,除嘉善县人防办在6信道上自行试鸣外,其他各县(市)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空袭警报信号,除平湖市人防办在6信道上自行试鸣外,其他各县(市)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解除警报信号,除海盐县人防办在6信道上自行试鸣外,其他各县(市)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防灾警报信号,除桐乡市人防办在6信道上自行试鸣外,其他各县(市)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除海宁市人防办在6信道上自行试鸣外,其他各县(市)由嘉兴市人防办统一试鸣。
据了解,此次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由市人防办统一组织,每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试鸣期间,广大市民要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