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疑问有几点:
一,该由哪个政府部门来管这件事,那个领导具体负责?
二,征地规划具体情况如何,规划图是否公示?需要征收的土地亩数是多少?边界起止点在哪儿?如何划定,由谁划定?
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参照的上级人民政府文件是哪个?对于土地附属物补偿又该如何?
四,在没有签订任何用地协议的情况下,是谁同意进入施工的?是乡里的领导,还是村里的领导?因此事造成的极大民愤和负面影响如何处理,肇事者如何惩处?
五,准备何时与失地农民签订征地协议?由谁来签?那个政府单位盖章?补偿款何时到账?
仅此几点,请领导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