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新政拟作调整,新的调整意见目前正在部委之间会签,有望近期发布。5月8日,进口跨境电商新政实施“满月”。伴随多部委调研与高层级协调会议的密集召开,新的调整箭在弦上。这个本意为回归税收公平的突发政策,带来的冲击仍在持续。新政一个月以来,多数跨境电商企业还在艰难地调整品类、清理库存,同时等待质检总局等部门最后的细则。而各地口岸也在各自揣测高层的意图,出台了尺度不一的执行方案。该如何消除这些负面效应?涉及多部委的产业,协调是最为艰难的部分。其本质在于,该如何确定进口B2C跨境电商这个新兴业态的本质,同时保证税收公平、贸易公平、消费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需要高度的智慧。
多位接近决策人士对本报记者从不同角度证实,最近两周是跨境电商高层级会议密集时期,包括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分别召开了多地内部调研会议。5日下午,中央高层还召开了多个部委的全面协调会议,最终形成了促进行业发展的统一意见:保留税率调整,其他按照试点原有方式,延长一年过渡期,直至形成新的合理监管方式。据上海证券报5月10日报道,据记者了解,调整意见指向新政提出的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参照一般贸易的监管模式。调整意见拟暂缓一年实施新政所涉及的具体监管措施,保留新政对税率所做的调整。同时,调整意见要求跨境电商,在新政监管措施暂缓实施的一年过渡期内,要按照一般贸易通关单的要求进行准备,一年之后将严格执行一般贸易通关单的管理。事实上,这也是4月8日新政实施以来对其进行的第三轮调整。在此前的两次调整中,监管部门先是对首次进口商品的政策进行了微调,继而推出第二批正面清单以扩大其覆盖范围。
多位接近决策人士对本报记者从不同角度证实,最近两周是跨境电商高层级会议密集时期,包括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分别召开了多地内部调研会议。5日下午,中央高层还召开了多个部委的全面协调会议,最终形成了促进行业发展的统一意见:保留税率调整,其他按照试点原有方式,延长一年过渡期,直至形成新的合理监管方式。据上海证券报5月10日报道,据记者了解,调整意见指向新政提出的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参照一般贸易的监管模式。调整意见拟暂缓一年实施新政所涉及的具体监管措施,保留新政对税率所做的调整。同时,调整意见要求跨境电商,在新政监管措施暂缓实施的一年过渡期内,要按照一般贸易通关单的要求进行准备,一年之后将严格执行一般贸易通关单的管理。事实上,这也是4月8日新政实施以来对其进行的第三轮调整。在此前的两次调整中,监管部门先是对首次进口商品的政策进行了微调,继而推出第二批正面清单以扩大其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