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纪检监察频道讯钟惠林报道:瑞金市将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创新投融资机制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截至目前,先后筛选、发布和推介两批PPP项目10个,项目总投资178.29亿元,共签约项目1个,总投资额3.6亿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市实际,参照省、赣州市《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瑞金市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瑞金市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小组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局、国土局、城建局、环保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发改委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单位职责。为进一步理顺PPP项目部门职责,市政府召开了由财政局、发改委、经开区管委会、城建局、城投集团、国土局、城管局、民政局、文广局、交通局、卫生局、旅游开发公司、重点办等12个单位参加的全市PPP项目工作布置会,学习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25号)、赣州市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5〕24号)、瑞金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等PPP政策文件,明确了PPP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进行审批,由市发改、财政部门会同城建、国土、环保、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审机制,对拟实行PPP模式建设的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进行联合审批审查。
三、建立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协调、统筹推进PPP工作,履行政策制定、业务指导、项目储备和遴选、项目评估和发布、价格管理等职责。财政部门设立PPP管理中心,负责制定PPP项目财政补贴政策、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力评估、保障配套财政资金投入、绩效评价、资产处置、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城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分别负责协调PPP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中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工作。金融部门负责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全程参与PPP项目的策划、融资、建设和运营。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市实际,参照省、赣州市《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瑞金市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瑞金市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小组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局、国土局、城建局、环保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发改委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单位职责。为进一步理顺PPP项目部门职责,市政府召开了由财政局、发改委、经开区管委会、城建局、城投集团、国土局、城管局、民政局、文广局、交通局、卫生局、旅游开发公司、重点办等12个单位参加的全市PPP项目工作布置会,学习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25号)、赣州市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5〕24号)、瑞金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等PPP政策文件,明确了PPP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进行审批,由市发改、财政部门会同城建、国土、环保、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审机制,对拟实行PPP模式建设的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进行联合审批审查。
三、建立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协调、统筹推进PPP工作,履行政策制定、业务指导、项目储备和遴选、项目评估和发布、价格管理等职责。财政部门设立PPP管理中心,负责制定PPP项目财政补贴政策、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力评估、保障配套财政资金投入、绩效评价、资产处置、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城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分别负责协调PPP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中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工作。金融部门负责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全程参与PPP项目的策划、融资、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