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抚顺市抚矿纸业公司合同员工.再上班工作中左手小指被挤伤送往抚顺市抚矿总医院治疗.诊断为左手小指末节断伤!15年8月13日接受治疗40天经2次手术!期间公司按每月900元扣除保险260元开工资540元每月.开了工资3个月!于15年11月1日被迫因生活经济困难未过诊断恢复期提前来原职工作.工作了一段时间.期间没有必重就轻没有违规违纪!2016年7月17日在上班工作中被公司人事科单方面把我调任到别的车间!机台操作工被调任到板纸车间料场负者剪铁丝(有录像). 因工作工种不同工作时间不同不胜任岗位回人事科请求回原职!可公司人事科长不同意而且没有别的岗位.科长表示公司需要只有那里缺人让我先干着.我一再表示我是工伤员工胜任不了请求回复原职!可公司人事科长说你原职工作干得了这工作比你原先还轻呢你干不了就回家吧!续家属来公司找人事科长了解情况请求回原职或适合的岗位人事科长不予理会说那就回家休诊断吧给你工伤待遇!(有录音资料)待遇开到手就540元远远低于辽宁省地区生活标准!第二.工伤认定了工伤证2016年3月下的!2015年11月1日上班至16年5月18日申请工伤鉴定还未鉴定!如今2016年5月19日还需重新写材料!鉴定期限有效期1年!申请材料至60天应得到鉴定根据劳动法!没有鉴定无法得到工伤赔偿!如今生活也被打破无工作没经济来缘! 第三.请求公司公会给予人道救济!在公伤期间90天去保险开工资500维持不了生活!住院期间吃饭钱都不够按1顿7元.期间一身债!恳求公司给予正式对待! 求转。 公司人事单方面对工伤员工人事调动!9个多月未能鉴定工伤劳动能力等级!事实属实愿社会关注调查! 投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