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巩固成果、严明纪律、强化问责,昨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祥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焦志强违规接受他人吃请问题。2014年9月至12月,祥符区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焦志强在负责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时,先后4次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祥符区纪委给予焦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杞县西寨乡东程寨村党支部书记袁具章违规发放务工补助问题。2014年3月,东程寨村违规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4.8万元用于给参与高速公路修建工作的8名村干部发放务工补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杞县纪委给予东程寨村党支部书记袁具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禹王台区新门关办事处主任韩树林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禹王台区新门关办事处主任韩树林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2712元私家车维修费在办事处财务报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3月,禹王台区监察局给予韩树林行政警告处分。
通许县玉皇庙镇河流村党支部书记张东青私收手续费支付餐费、燃油费问题。2015年11月,河流村对村民宅基地进行确权时,经村党支部书记张东青安排,向无老宅基地证和手续的村民征收手续费、宅基地证更正费共3600元,用于村委会工作人员用餐、加油等支出。2016年4月,通许县纪委给予张东青党内警告处分。
祥符区城关镇范庄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问题。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范庄村委会违规为9名村干部发放津贴补助共计41820元。2016年4月,祥符区纪委给予范庄村委会主任陈德旺党内警告处分。
祥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焦志强违规接受他人吃请问题。2014年9月至12月,祥符区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焦志强在负责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时,先后4次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祥符区纪委给予焦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杞县西寨乡东程寨村党支部书记袁具章违规发放务工补助问题。2014年3月,东程寨村违规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4.8万元用于给参与高速公路修建工作的8名村干部发放务工补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杞县纪委给予东程寨村党支部书记袁具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禹王台区新门关办事处主任韩树林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禹王台区新门关办事处主任韩树林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2712元私家车维修费在办事处财务报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3月,禹王台区监察局给予韩树林行政警告处分。
通许县玉皇庙镇河流村党支部书记张东青私收手续费支付餐费、燃油费问题。2015年11月,河流村对村民宅基地进行确权时,经村党支部书记张东青安排,向无老宅基地证和手续的村民征收手续费、宅基地证更正费共3600元,用于村委会工作人员用餐、加油等支出。2016年4月,通许县纪委给予张东青党内警告处分。
祥符区城关镇范庄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问题。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范庄村委会违规为9名村干部发放津贴补助共计41820元。2016年4月,祥符区纪委给予范庄村委会主任陈德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