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其实也不是个问题,因为如果这是一个问题,就不能用暴力解决了。而这个,是可以用暴力解决的。其实评判一个问题到底是不是问题的方法,就是看它能不能用暴力解决。暴力不可以解决问题,但可以解决你。如果你就是个问题,暴力就能解决问题了。那么这一切不就成了一个悖论了吗?
这就是问题所在。那么,我到底可不可以用暴力解决这个问题呢?如果可以,那么这个问题时不是个人呢?当然不是人。那么就算不是用暴力解决的,那么暴力的定义又是什么?到底什么才能算是暴力呢?暴力的本质又是什么?这一切祖先似乎没有给我们很清晰的定义。那么,“暴力不可以解决问题”这句话就成了绝对正确了。因为没有暴力的定义,所以只要解决的问题,都可以说成不是用暴力解决的。
现在这句话,“暴力不可以解决问题”既是悖论,又是真理。
太奇怪了。
我很混乱。
我的一篇意识流作品,逻辑混乱,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