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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警察执法别任性,不是坏蛋不用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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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犀牛哥
这两天有不少人问:警察有权对路人进行盘查吗?便衣警察有执法权吗?警察执法需要出示证件吗?随意拦截他人,并让人出示证件,算不算侵犯个人私权利?由于此类话题有很强的代表性,也是犀牛哥一直所思考的,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为了更好的阐述个人观点,让我们先弄清楚以上几个问题的答案。
警察有权对路人进行盘查吗?
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警察执法需要出示证件吗?只出示工作证不出示执法证符合规定吗?
答: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服、佩带警衔、警号,并不需要出示证件,只有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才需声明并出示警官证。公安人员所持的执法证全称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翻开执法证,在注意事项第一条明确写着“证书只限公安机关内部使用,不作为对外执法的身份证件”
便衣警察有执法权吗?
答:有!警察在便衣情况下可以执法,但需声明身份并出示警官证。
警察对路人进行盘查,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检查随身携带物品是否侵犯私权利?
答:只要是正常执法,就不算侵犯私权利。因为这是法律所赋予警察的权力,也是他们的工作职责。
如果不配合警方执法会怎样?
答:辱骂执法警察,会被直接拘留。妨碍执行公务,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犀牛哥认为,在中国,民权意识有所增强是件好事。个人也好,民族也罢,盲目服从管理、缺乏思辨精神,终究会被淘汰。但大家也要看到,只重视民权和私权,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不考虑大环境,社会是会产生“畸形”的。
就拿配合警察执法这个话题来说,许多人对此心生疑问,其实内心都是一个想法:“警察你凭什么管我?”。
小时候常听家长说“警察叔叔是抓坏蛋的”。长大后,知道警察不仅负责抓坏蛋,还要为人民服务,心中一片了然。在普通人心中,坏蛋就是杀人、放火、抢劫、偷东西,至于过马路闯个红灯,酒后开个车,自然是不能算在内。于是乎,当有人犯点“小错误”被警察找到时,又或走在街头被警察莫名拦下来盘问时,心中下意识的就会想“我又不是坏蛋,你们要干嘛?这哪里是为人民服务,这是侵犯人权!”
对于警察来说,他们眼中没有好人和坏蛋,有的只是守法和违法。只要在职责范围内,不管对方是触犯了刑法还是治安法,都要进行执法。站位不一样,考虑的自然不同。
仔细想想,诸如抢劫、盗窃、杀人、放火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在被警察抓捕的时候,有谁让警察出示过工作证?不都是能跑就跑?
在帮助群众摆脱困境之时,有谁让警察出示过执法证?不都是恨不得上去就抱大腿?
在主动找到警察寻求帮助的时候,又有谁质疑过他们的执法资格?
为何当自己成为接受盘查或执法对象的时候,就开始质疑起对方的资格呢?所以说,人啊,都是有两面性的。
人性本是趋利避害,这无可厚非。可是不要忘了,当我们在享受法律给我们的保护时,也要付出相应的义务,比如配合警察执法。与其质疑警察有无这个资格、那个资格,不如自己多问问度娘。真的遇上了突发情况,也好从容应对不是?
好了,今天这个话题就聊到这儿。犀牛哥建议大家,出门在外记住这句话:“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在处警现场绝对服从警察”。别以为自己摊上的是小事,就可以随意任性,叫板警察?错,那是叫板法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5-28 03:08回复
    当然有啊


    2楼2017-02-19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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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妨碍正常执法就要严惩,同时也要规范执法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12-31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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